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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评审复核结论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4 11:4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2017﹞11号)要求我委委托怀化市中医药学会对沅陵县等6家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复核,拟确认沅陵县中医医院、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辰溪县中医医院、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洪江区中医医院、洪江市第一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24日-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科反映。

通信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府前路2号8楼831室,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54664。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