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1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怀卫审批函〔2016〕2号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同意沅陵县人民医院放射科
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沅陵县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卫生行政审查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怀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编制的《沅陵县人民医院放射科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怀市疾控建职(放)危评第160118号)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组审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我委原则同意该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你院新建骨密度室要单独设立操作室,设立操作室后骨密度室面积不低于
此复。
怀化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11日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