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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0 10:06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健康怀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健康怀化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健康怀化建设稳步实施并取得良好进展,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怀化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国家平均水平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职业病防治、近视眼预防、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积极开发一批健康科普作品和健康知识宣传精品。逐步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计生协、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全面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全面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加强对儿童、少年、青年、老年及肥胖、疾病等不同类型疾病人员的营养膳食规范和指导,推动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湘菜传统烹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逐步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加强营养监测和评估。到2022年和2030年,儿童、少年及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扶贫办负责)

(三)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和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综合文体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与健康、旅游、经济融合发展,着力开展打造“一县一品”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建设有一定规模的体育中心或体育场馆,全市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覆盖率、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建设覆盖率以及城区广场、公园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覆盖率均达100%,建立健全广场、公园、社区全民健身晨晚站点,打造城区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实现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所有广场、公园、社区户外体育设施全年免费开放。(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全面实施控烟行动。积极创建无烟环境,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力争把各级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建设成无烟单位。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禁烟警示标志,全面落实室内公共场所、公共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有效降低吸烟人群。加强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市级控烟监测体系,实现与省级控烟监测体系无缝对接。鼓励医院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烟草专卖局负责)

(五)全面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医保局、市计生协、市残联负责)

(六)全面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城乡垃圾污水、卫生厕所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广铁集团怀化办事机构、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怀化芷江机场分公司负责)

(七)全面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和完善妇幼健康服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加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愈后良好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全面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幼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提高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深入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防治服务,如期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加强危重孕产妇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及转诊网络建设,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计生协、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八)全面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和改进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体育及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负责)

(九)全面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市、县分别明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负责)

(十)全面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医学研究,将健康养老服务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规划;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各县市区建成1-2个医养结合机构;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一)全面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和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使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强化培训、质量控制和督导考核,推广普及适宜技术。推广“县治、乡管、村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负责)

(十二)全面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提高全社会“早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高发的相关因素。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戒烟限酒、平衡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情舒畅,有效降低癌症发生。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负责)

(十三)全面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积极与国家及省级项目牵头单位衔接,对市内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双向转诊,疑难病例会诊。培训、督导基层肺功能仪的使用和患者筛查。定期对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慢阻肺诊断和治疗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阻肺的早期筛查和临床初步诊断;按照上级医院制定的疾病诊疗方案进行规范诊治,监督患者治疗依从性;建立健康档案和专病档案,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患者年度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开展并发症筛查;开展患者随访、基本治疗及康复治疗;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慢阻肺防治知识宣传,指导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到2022年,慢阻肺筛查率达80%以上,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率达100%,实现全市慢阻肺分级诊疗与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四)全面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开展糖尿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指导和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对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指导。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五)全面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加强口岸检疫,严格口岸重点传染病防控,改进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并呈持续下降趋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怀化海关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贯彻落实健康怀化行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各级绩效考核评估。各级要建立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二)发动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怀化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模式及参与机制,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康产业。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知识科普读物和宣传品,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激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

(四)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信息支撑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