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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2 10:42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的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1、部门主要职能: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机构情况: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科、职业防治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执业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学校监督科、稽查科、受理发证科、办公室、人事科9个职能科室。

3、人员情况:2020年末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31人(其中1人为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人员由财政统发工资),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死亡1人,调市纪委1人,退休1人,军转安置2人。

4.重点工作计划:

(1)卫生许可工作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4)医疗执业、计划生育监督工作

(5)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6)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8)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强化监督能力建设

(9)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怀化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年初结转和结余6.02万元,本年收入为68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95万元。总支出为6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21万元、“项目支出”49.4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6.3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处本级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及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全年共发生基本支出614.2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44.3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16万元(基本工资1622081.42元、津贴补贴962160.00元、奖金1096782.00元、绩效工资607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336.1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207.1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126.90元、住房公积金3017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3万元(办公费68620.78元、电费12794.19元、邮电费21485.11元、物业管理费60000.00元、差旅费25749.00元、维修(护)费1120.00元、培训费2595.00元、公务接待费24029.00元、被装购置费6325.60元、福利费385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08.13元、其他交通费用2830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1828.7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46万元(退休费569461.40元、抚恤金7000.00元、生活补助12955.00元、奖励金25200.00元)、资本性支出0.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49.00元)。

“三公经费”支出14.0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1.61万元(基本支出4.42万元、项目支出7.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2.40万元)。

在支出管理方面,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关于印发<2020年怀化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1)三城同创专项

2020年1月23日收到年初预算三城同创专项经费28万元。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2020年1月23日收到年初预算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经费7万元。

(3)公共卫生项目

共计20万元;

①2020年8月18日收到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怀财社指〔2020〕11号,指标文号:社0260号)。

②2020年10月21日收到公共卫生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怀财社指〔2020〕17号,指标文号:社追0329)。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2020年9月25日收到2020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万元(怀财预〔2020〕114号,指标文号:社0270号)。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三城同创专项

三城同创专项经费决算支出28万元,其中:邮电费19497.95元、差旅费24554.00元、维修(护)费73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0.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3406.15元、办公设备购置45000.00元。

(2)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

水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专项经费决算支出7万元,其中:邮电费5879.80元、差旅费499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14.20元。

(3)公共卫生项目

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决算支出144436.12万元,其中邮电费1664.20元、差旅费84480.00元、培训费107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17.92元。年末结余55563.88元。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支出为0,原因是:财政错下拨此项目资金,于2021年1月下指标单(怀财社字0270号)收回此项目资金,指标单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但决算财政对账取数为2020年12月31日实际数值,故决算中体现本单位收到2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但未使用。本单位2020年度实际收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的是省卫健委统一调拨的卫生监督机构执业卫生执法取证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其中2020年7月29日收到47780.00元设备、2020年12月31日收到181930.00元设备,合计229710.00元设备。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专项资金按照本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列支。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由于本单位的项目均为卫生监督执法类项目,非建设类项目,故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有计划、经费使用有审批、项目完成有总结”来管理项目资金。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经费使用科室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负责,稽查科对项目的开展进行监督,分管领导对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审批,纪检员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怀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管理、配置及处置。

2020年进行资产清查,对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了处置,被处置资产原值为8.84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1、经济性分析: 我局厉行节约,2020年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均低于100%。

2、效率性分析:我局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注重质量,达到了年初预算制定的效益指标。

(1)本单位30名干部职工与47户帮扶对象结对帮扶,并派遣一名干部驻村牵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今年开展了12次走访慰问和调研,其中局长带队8次,召开了1次党政联席会议,目前已通过了省检抽查和国检普查。

(2)根据湘卫函〔2020〕448号省里通报的今年上半年数据,怀化市监督覆盖率名列全省第2名。2020年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7起(案件数全省市州排名第一),处罚金额73.2(处罚金额全省市州级排名第一),其中:简易程序案件93起,一般程序案件184起,处罚金额175.4万元。

(3)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多轮次、全覆盖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376家次、公共场所1586家次、学校76家次,下达监督意见1200余份。

(4)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2020年对13个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四轮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强化人员培训、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人员防护、医疗废物处置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5)强化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7起(案件数全省市州级排名第一),其中:简易程序案件93起,一般程序案件184起。

(6)及时完成双随机抽检任务。共接收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分配的双随机抽检任务数181单,监督完成181单,任务完成178单,任务关闭3单,监督完成率100%,双随机抽检任务完成率98.34 %,任务完结率100%。

(7)督促、指导复产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怀化市高新区、经开区等42家复工复产的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排查、体温检测、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8)协助、指导各县(市、区)完成2018年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全市7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98家一级医疗机构、307家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率为100%。

3、有效性分析:我局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科室绩效考核办法,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的日常监督和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上报上级机构汇总公开。

4、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厉行节约制度,细化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审核审批。

(1)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充分保障日常监督工作和专项监督行动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在协议供货商处维修、购买保险,油卡集中管理,定点加油,派公车在公车管理员处填写派车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控接待人数及标准。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1万元,较上年下降1.07%;公务接待费2.40万元,较上年增加16.62%(上年公务接待197人次,平均105元/人,本年接待191人次,平均125元/人,较上年增加,但未超140元/人的标准);无因公出国(境)费。

(2)严格审核审批经费支出,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严格执行报账审批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键岗位未进行轮岗也未进行专项审计。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仅仅体现为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未能与上下年的预算安排衔接起来,预算未能发挥出约束激励作用,未能发挥好预算管理的作用。

3、由于扶贫没有单独安排经费,公用经费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只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满足不了扶贫工作,故存在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扶贫经费的情况。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由于大多数单位没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而纪检人员非财务财经类专业,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建议对于项目资金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管理,更有利于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合理有效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