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05]35号)精神,我们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07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现予颁发(详见湖南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gov.hnedu.cn),请遵照执行。
《2007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是各地初中《学业考试指导丛书》编写和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我厅对《学业考试指导丛书》审查和学业考试试卷评析的主要依据,各地要在《学业考试指导丛书》中原文录用相应学科的《考试标准》,并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说明》。
2007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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