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救助站应当向救助的流浪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救助站对属于求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应告知其理由。
救助管理机构
怀化市救助管理站 电话:2765840 站长:田本春 溆浦县救助管理站 电话:3222913 站长:田晓洪 新晃县救助管理站 电话:6222677 站长:张良福 中方县救助管理站 电话:2811822 站长:周启富 鹤城区救助管理站 电话:2241320 站长:王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