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07-12-18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0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院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的,应提交其直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⑤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⑦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⑧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⑩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报。
    3、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即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且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受理。
    4、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①超过申请时效的;
    ②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的;
    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②醉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5、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勘察伤害事故现场、走访有关人员、查阅用人单位伤害事故记录及有关资料的等,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予以协助。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受理的工伤认定进行审核、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及受伤害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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