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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中方人员申请商务去港澳、商务出国的有关程序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 来源:湖南招商引资网 更新时间:2007-12-10

1、商务赴港澳。对年度内纳税80万人民币以上或创汇100万美元以上或其它确有需要的,并且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符合我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报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批准后,备案企业可直接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多次有效商务签注。对非备案企业人员,根据其实际需要可办?quot;15天一次有效"和一年以下的相应签注,其中申请有效期3个月(含)以下签注,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由企业所在地市、州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有关申请,"15天一次有效"的,由市、州公安局审批、制证,其他的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制证。

2、商务出国。企业中方人员因企业业务需要申请出国,凭户口簿、身份证、单位意见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州公安局审批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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