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不支持flash,请安装flash插件。
  • 投资环境
  • 优惠政策
  • 服务机构
  • 招商项目
  • 工作流程
  • 投资导向
  • 开发区建设
  • 投资怀化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程序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 来源:湖南招商引资网 更新时间:2007-12-10

1.国家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国有资产重组与处置
外商可以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产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直接进入国内企业经营。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技术进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职工及债权人的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主要方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持有的不良资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法对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处置;对债务人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方面的服务;对确属资不抵债、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在对资产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法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债权、股权,或以合作、合资方式寻求合作。

3.重组与处置的资产范围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股权,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后取得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欠债企业进行重组后拥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以其他方式拥有的股权;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支配处置权的企业实物资产;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的企业债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进行资产重组与处置,需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文化、金融、保险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类领域,不列入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范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须中方控股的项目,外资参与重组后原则上应继续保持中方控股。

4.重组与处置资产的方式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进行重组后向外商出售或转让;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向外商出售、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和债权;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招标、拍卖等方式向外商出让其拥有的实物资产;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其拥有的企业股权、实物资产作价出资,在原企业基础上与外商组建外商投资企业;

5.重组与处置资产的评估与交易价格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重组与处置的资产出售、转让前须由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时充分考虑重组与处置资产的各种因素。资产评估应符合国际惯例,采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方法。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资产评估净值、资产增值潜力、资产现状等因素,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重组与处置的资产交易价格。

6.重组与处置资产的程序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批资产重组与处置方案。若重组与处置的资产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范围,资产管理公司在批准重组与处置方案前,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审批同意后的资产重组和处置方案与外商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向外经贸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有关手续。并领取批准证书。

(4)、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参与重组与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参照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Copyright(c)2006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aihua City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怀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Tel: 0745-2714813 Fax: 0745-2713621 E-mail: Hhs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