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2-05 15:14 信息来源: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退役军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科、拥军优抚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160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61.17万元,增长率3.9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退役军人各项补助提标。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1609.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6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61.17万元,增长率3.9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退役军人各项补助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609.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18万元,占95.92%;卫生健康支出21.27万元,占1.32%;住房保障支出44..36万元,占2.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562.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57.58万元、津贴补贴35.69万元、奖金1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8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7万元、住房公积金44.36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3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04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运转类支出161.4万元,主要用于为边海防官兵送温暖拥军优属工作、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及工作等方面;特定目标类支出886万元,主要用于待安置期退役士兵生活费及社保、医保接续、双拥“两节”及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补助、退役军人事务培训、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专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1.57%,主要因为厉行节约,从严安排“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87.76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70.21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5万元,提高9.09%,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5.10万元;福利费支出,7.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609.8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5个,涉及项目支出1047.4万元,其中2025年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10.4万元,思想政治引领业务费5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费6万元,双拥模范城专项费用50万元,为边海防送温暖拥军优属工作经费10万元,运转维护费25万元,2025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及工作经费10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社保47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独生子女费1万元,2025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保补助450万元,随军家属生活补贴180万元,双拥“两节”及常态化走访慰问经费155万元,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费5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30万元,就业创业专项服务经费1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5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0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42万元,项目支出1047.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具体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内容为安排布置全市当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预计参会人数60人,预算1万元;全市退役安置工作会议,内容为安排布置全市当年度退役安置工作,预计参会人数60人,预算1万元;全市双拥优抚工作会议,内容为安排布置全市当年度双拥优抚工作,预计参会人数60人,预算1万元。

2.2025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5万元,具体为:退役军官、军士培训,内容为对当年度退役的退役军人进行岗前培训等,预计人数涉密,预算5万元。

3.2025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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