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01 11:27 信息来源: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

3.支出预算总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手续办理,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出据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有关的证明信。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参加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搞好阅览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安排好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体质,丰富军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审报发放护理费,报销医疗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作为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财务、待遇、文体管理4个部门,设置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编制26个,在岗全额拨款24人,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13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4人,军队离退休人员10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34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4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2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年减少 99.02万元,增长率-22.37%主要原因2024年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86年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人员自然减员,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343.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5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年减99.02万元,-22.37%主要原因2024年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86年军队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人员自然减员,专项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3.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61万元,占89.60%;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24.45万元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20.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87.11万元、津贴补贴0.29万元、绩效工资56.85万元,奖金59.47万元,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工会经费2.89万元,劳务费1.5万元,培训费0.7万元,差旅费8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3.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军休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经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机构运转等方面;无军籍职工补助支出17.92万元,主要用无军籍职工退职工资奖金发放。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军干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0.25%,主要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军干所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军干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2.9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22.92万元,其中军休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无军籍职工补助专项经费17.9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7.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024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2024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