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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怀化市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17:25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竭力推动统计生态不断向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树牢法治思维,坚定依法统计工作方向。怀化市统计局始终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怀化发展。一是高站位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度方法,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畅通、统计调查过程规范统一,确保统计调查结果符合客观实际。二是高效率推动。及时按有关要求,提请市委、市政府带头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建议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视统计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高水平服务。一年来,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按季开展全市统计数据测算分析,聚焦国际陆港、五好园区、重点投资项目、市场主体培育等重点指标,建立健全了定期报送机制,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呈报《怀化市经济社会主要指标运行分析情况》,每季呈报《统计信息专报》;每月向社会发布《怀化统计月报》。

(二)维护法治权威,织密依法统计工作网格。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广泛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一是聚焦创新求实。探索建立四链四制,即建数据评估之链、单位管理之链、预警监测之链、产业监测之链,建责任分解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质量评估机制、预审预警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四上企业、产业链条、投资项目提升等四提升行动,进一步理顺了各经济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有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数据质量实现大幅提升。二是实施专项行动。牢牢守住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持续开展清源提质,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三大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数据核查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并举,有效防范和杜绝统计数据造假。三是强化协同监督。始终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工作的根本着力点,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和不想假体制机制。

(三)营造法治氛围,夯实依法统计工作基础。怀化市统计局持续围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制定《全市统计系统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一是推动《统计法》入脑入心。立足统计工作实践,紧盯关键少数,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内容,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二是推动《统计法》深入基层。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以高质量统计数据 服务怀化高质量发展》系列宣讲活动,举办全市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政务开放日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类送法入企活动,加深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强化了报表单位依法配合统计工作的意识,回应了企业普法需求,为各项统计调查的开展奠定深厚统计法治基础,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推动《统计法》紧贴公众。制定《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12·8”统计法宣传日举办怀化市“12.8”《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怀化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以人民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维度、全媒介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好、知晓、严守《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规范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体制机制上着力,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执行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以法治牵头,组织对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执行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程序而引发决策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严肃追责,实现决策行为的权责统一。认真落实《<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2023年我局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怀化统计信息网公布。三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借鉴和吸纳省局最新《湖南省统计执法流程》,通过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3年,市统计局对3家进行统计行政处罚的单位在怀化统计信息网公示。

(五)破解零办案难题,精心组织统计执法

20234月,印发《2023 年怀化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年统计执法执法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全市统计部门共对148个调查对象进行双随机统计执法,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统计执法任务数。

从市级看,2023年已办理统计执法案件3件(已按要求在怀化统计信息网公示曝光3起,在信用怀化公示曝光1起),全年拟办理统计执法案件4件,统计行政处罚的单位较往年明显增加;从县级看,2023年,县市区统计执法已办理统计执法案件5件,县级统计执法在零办案上已取得较大进展。

    二、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近年来,尽管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多次集中学习,但专题的标准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在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实质有的还停留在表面,联系自己工作实际深度思考较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矛盾和问题能力还有不足,目前有的事关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改革重大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统计基层基础状况依旧薄弱

全市乡镇、园区、“四上单位”和投资项目共有基层统计人员2334人,兼职统计人员2089人,占89.95%;专职统计人员245人,占10.05%。统计工作在调查对象中尚未得到足够重视,从负责人到统计人员思想根子上认为,抓好统计工作耗时费力、增加企业成本和个人负担,企业没有从中受益,统计工作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不断增加,基层基础不牢的问题极容易出现反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

(三)数据质量的监管仍需加强

于统计力量不足,难以全面覆盖所有调查对象,数据质量监管仍然存在疏漏,调查对象原始凭证和台账尚未完全健全,数据质量的监管、业务核查和培训指导仍需加强。

(四)统计法治力量需要加强

13个县市区虽然均成立统计法治股,配备了一名法治专干,但身兼数职,承担多个专业,工作精力和质量难以保障。目前,辰溪县、会同县、洪江区和洪江市4个县市区仍为统计执法证持证空白县,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为民调查、崇法唯实2024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落实深化统计改革任务,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走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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