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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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市“四上”企业在库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08 10:04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2022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成效显著,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市年初所定目标。

一、2022年我市四上企业现状

(一)我市四上企业与市州的比较情况。

存量方面,2022年末,我市四上企业在库2294家,在全省排名第12位,在库数增速9.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虽然总量上的排名没有变化,但与年初相比,我市与排名第11位的娄底市企业数差距由270家缩减至49家,与排名第10位的益阳市差距由394家缩减至326家。从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43家,排全省第12位,增速7.7%,居全省第2位;资质建筑业201家,增速7.5%,数量与增速均居全省第8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657家,是四上行业内唯一实现总量进位的行业,总量排名由年初的第12位进位至第11位,增速19%,位居全省第1;房地产业319家,增速-2.1%,数量与增速均居全省第7位;规模以上服务业274家,排全省第11位,增速8.7%,排全省第10位。

新增方面,全市2022年新增四上企业327家,退出68家,净增259,新增数与净增数分别在全省排第11位和第10位,与2021年相比,新增数排名进1位,净增数排名退2位。从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97家,净增93家,在全省分别排第12位和第11位,与上年相比,新增排名不变,净增排名退3位;资质建筑业企业新增18家,净增15家,在全省均排第10位,与上年相比,两项排名均进3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138家,净增117家,在全省分别排第9位和第6位,与上年相比,新增排名进1位,净增排名进1位;房地产业企业新增19家,净增-5家,在全省均排第9位,与上年相比,两项排名均退2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55家,净增39家,新增数排全省第11位,净增数排全省第9位,两项排名与上年相比分别进1位、4位。

(二)各县市区四上企业分布情况。

从存量看,全市13个县市区四上企业数过200家的分别有鹤城区(609家)、中方县(251家)、溆浦县(200家),三个县合计企业数达全市的46.2%。企业数不足百家的县市区由去年三个(洪江区、会同县、新晃县)降低至一个(洪江区)。从行业企业数集中度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较为分布较为平均,企业数最多的中方县也仅占了全市的19.2%,不足两成;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三产业类的四上企业则主要集中在鹤城区,四类分别占全市的43.3%41.9%27.9%29.6%

新增看,新增数排前三位分别为鹤城区65家、洪江市38家、经开区31,排名靠后的分别为洪江区9,麻阳县、新晃县均为13;净增数排前三位的分别为鹤城区38,洪江市、经开区均27家,排名后三的分别为洪江区8家,中方县、通道县均11家。

(三)目标完成情况。

从行业完成情况来看,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净增任务,完成率达169.1%,新增完成市目标的71.9%,净增完成市目标的93%;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超额完成省、市的新增与净增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68.3%182.8%(省、市任务目标一致);规模以上服务业超额完成省下达净增任务,完成率487.5%,新增完成市目标的119.6%,净增完成市目标的260%;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省未下达相关任务,从市目标完成来看,资质建筑业企业新增、净增分别完成市目标的300%126.7%,房地产业企业新增、净增分别完成市目标的375%-166.7%

从各个县市区完成情况来看,按照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所定目标,新增企业数完成率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洪江市(223.5%)、鹤城区(147.7%)、会同县(135.7%),排名后三的分别是洪江区(69.2%)、中方县(73.7%)、麻阳县(86.7%)、新晃县(86.7%)。净增完成率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洪江市(227.3%)、鹤城区(208%)、会同县(200%),排名后三的分别是洪江区(87.5%)、通道县(88.9%)、中方县(91.7%)。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入库企业质量不高。四上企业申报入库的标准看,入库企业规模不大,入库企业刚好达到入库标准或超出入库标准不多的企业占比较大。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标准2000万元营业收入,今年申报入库99家企业中有79.6%的营业收入低于2500万元,同样的情况,在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新申报入库的企业中的比重是54.3%。大量刚刚达到标准的企业入库,削弱了统计数据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增加了数据波动风险,需要在后续的工作中逐步化解。

(二)工作方法有待改进。2022年全市四上企业入退库工作来看,存在两个方面的工作问题。一方面单位入库申请存在有虚假申报的现象。根据统计部门反馈,各个县市区申报的新增四上企业入库资料,虽然经过层层审核修改,达到了表面上过得去的效果,但是如果实地核验必然会有部分企业是会与申报资料有出入,经不起查。另一方面退库存在隐瞒不报,应退未退的现象。由于考核四上企业净增,各地对退库企业过于谨慎,严防死守。2022年来,除年初退出56家企业外,后续8个月仅退出12家,且均为上级统计部门查询原因退出,主动申报退出的无一家,这既与当前经济形势相悖,也与往年的惯例不符。经初步梳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有49家企业,在平常的数据填报中均为0数据上报,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在四上企业库内保留这部分应退未退企业实际上既对统计数据没有实质提升,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登记也无实质作用,反而会增加工作负担,同时也会在后续的统计督察中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因此,省统计局也对我市进行了工作提醒,并在审核上更趋严格,提出了诸多新的审核要求。

(三)关键节点把握不准。2022年以来各节点的企业申报情况来看,在关键的节点上的工作还有所欠缺,导致工作被动。一是在年中的新开业、新投产企业的梳理上有所滞后。按照工作规律,年中开始是新开业、新投产企业达标,入库申报增长进入高峰期的起点,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2022年新开业、新投产企业增长期的起点在8月全市四上企业调度会以后才出现。二是10月开始的成长性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准备不足。由于入库资料准备不充分,部分企业申报资料存在明显瑕疵,无法做到一次性审核通过,加之受疫情影响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修正,因而我市成长性企业入库申报的250家,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成功入库仅186家,通过率74.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团结协作,加大培育工作力度。2023年是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数据基础的最后一年,四上企业的数量、结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市五经普数据的最终结果,是实现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总量进类进位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围绕《怀化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内容和2023年目标任务,创新举措、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力度。一是商务、发改、工信、住建等四个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县市区维护好、运用好四上企业三库,做好行业发展规划,解决具体问题,壮大本行业四上企业规模、数量。二是市场监管、税务、统计以及其他相关市直部门要立足本职,配合做好四上企业的梳理发现、数据监测、信息共享等工作,做到应入尽入、颗粒归仓。三是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属地责任,组织实施本地区四上企业培育各项工作,既要稳存量,纾解困扰现有四上企业发展的现实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又要扩增量,加强对准四上单位的重点监测和扶持,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并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二)立足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各县市区要立足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让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回归到追求经济发展的本质上。一方面,对于重点培育的企业,要通过政策引导、纾难解困等实招帮助其发展壮大,达到四上企业入库规模以后正常入库,而不是搞虚假申报、纸面达标等虚招让本不达标企业非正常入库。另一方面,对于现存四上企业中存在退库风险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化解退库风险,那些因为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存续或是已达到退库标准的企业要应退尽退,切不可隐瞒不报,增加不必要的统计风险。

(三)熟知入库知识,做好关键节点工作。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熟悉各行业入库标准、入库资料要求以及企业申报的时间要求,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各个关键节点工作。按照全年时间划分,1月份是全年唯一的月度入库可以申报成长性企业入库的月份,前一年度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但未能及时年度入库的可在此期间入库,否则需等至10月份后申报入库。此项工作今年已完结,因此,要将重点放在后面的两个关键节点工作。一是要做好6月份以后的各个月度达标的新开业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由于月度申报只针对前一年度第四季度开业的企业进行申报,按照时间进度,此时企业经营时间最长可达9个月,是新开业企业达标数量激增的起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内企业的梳理要从此月份开始加大力度。二是要做好10月份开始的年度申报入库工作。10月份开始的年度申报入库是对全年成长型企业入库的最后一次机会,也是各个市州企业入库的冲刺阶段,各行业部门要提前摸底企业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准备好入库申报相关资料,争取一次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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