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3 16:51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怀化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08.82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100.50万户,占92.4%;拥有2处住房的7.46万户,占6.9%;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27万户,占0.2%;拥有商品房的6.66万户,占6.1%。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25.8万户,占23.7%;砖(石)木结构的71.9万户,占66.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8.33万户,占7.7%;竹草土坯结构的0.32万户,占0.3%;其他结构的2.45万户,占2.3%。
二、饮用水
全市26.4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24.3%;56.27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51.7%; 24.46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2.5%;0.59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5%;0.07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1%;1.03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9%。
三、卫生设施
全市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7.39万户,占25.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4.94万户,占4.5%;使用卫生旱厕的 16.70万户,占15.3%;使用普通旱厕的59.22万户,占54.4%;无厕所的0.58万户,占0.5%。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全市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0.4辆,摩托车、电瓶车47.6辆,淋浴热水器36.4台,空调13.4台,电冰箱83.4台,彩色电视机100.3台,电脑10.4台,手机235.1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全市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79.78万户,占73.3%;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9.16万户,占26.8%;主要使用柴草的78.62万户,占72.2%;主要使用煤的0.30万户,占0.3%;主要使用沼气的0.33万户,占0.3%;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22万户,占0.2%(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