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14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怀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做好2013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公报框架与主要内容
统计公报框架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包括综合,农业,工业和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对外经济,交通、邮电和旅游,金融、证券和保险,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和体育,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等十二部分。要针对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带领全市人民努力克服严峻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困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发展战略,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着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内容。
二、统计公报发布时间及要求
2013年全市统计公报发布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2月25日左右。
市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怀单位请于2014年2月18日前做好本单位公报指标数据收集和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并按附件中指标的分工(请注意指标计量单位),将文字材料(包括本部门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数据表格(包括本部门2013年度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发送到市统计局相关科室。
市统计局各有关科室要按公报指标的专业分工,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中央在怀单位联系,认真做好统计公报指标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统计公报指标数据和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4年2月20日前交综合研究室。各县市区统计公报经县(市、区)统计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4年2月25日前交市局综合研究,以便集中向社会发布。联系人:简功兵,联系电话:2723821,电子文档发送至601282341@qq.com。
怀化市统计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