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8 16:44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确保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目标如期顺利实现,根据《湖南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方案》《湖南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4—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2024—2025年是我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面实施阶段。全市统计系统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实施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专业联动,深入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基础资料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得到坚实保障,2025年底全市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实现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
(一)2024年工作安排
1.组织试点企业实施电子统计台账。在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的调查对象中,配合省局试点企业之外在选择部分“四上”企业组织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在试点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指导试点企业整理统计、会计凭证,优化IT环境设置,安装及操作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完成时限:2024年6月7日前。
(1)选取试点单位。在充分考虑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覆盖率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市统计局农业与固定资产统计科、工业与能源统计科、贸易与服务业统计科根据具体情况在库“四上”企业法人中分别选择建筑业3家、房地产业3家、工业2家、批零住餐6家、服务业2家为试点单位;劳动工资统计的试点单位与上述专业相同、能源专业和研发统计的试点单位与工业相同。
(2)试点内容。试点涵盖我市已建立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所有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原始记录、财务状况、劳动工资统计、能源统计、研发统计等。通过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对原始记录实现电子化收集整理,建立来源清晰、数据详实的台账指标,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形成国家统计局要求上报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指标数据。
(3)系统安装调试。市统计局数据中心牵头,各专业、各试点地区积极配合,统一为试点企业安装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开展实操培训,配发操作指南,开展专项指导。各相关专业深入试点企业开展业务指导、专项督导,全面了解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帮助企业解决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4)总结试点工作。市统计局各专业及时全面总结试点工作,6月15日前将总结报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
2.优化完善软件系统。市统计局数据中心根据各专业、各试点地区、各试点企业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省统计局数据中心反馈,不断升级优化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程序,完善软件系统。各专业不在国家统计局建议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内容上增加任何指标。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3.开展试运行。2024年新入规企业、各专业在库“四上”企业法人中的头部企业(营业收入前10%或计划总投资前 10%的投资项目)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试运行。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2025年工作安排
在全市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所辖区域企业统计人员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落实。各专业、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纳入当前重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进情况将作为市统计局对县市区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联动协调。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主动加强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最大限度地支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推进下,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宣传发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检查督促、运行管理等建设合力,支持企业依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共同推动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市统计局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电子统计台账对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减轻工作负担的重要意义,努力消除企业顾虑。要精准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熟练掌握系统软件的操作流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统计局于2024年11月底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
(四)做好业务指导。各级统计机构要指导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电子统计台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电子统计台账记账方法。要加强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使用情况及原始资料留存情况的实地督导,推进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应用电子统计台账。
(五)加强调度督导。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定期进行调度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市统计执法监督科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将各地推进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 李国松,0745-2723821,电子邮箱:lgs_hh@hunan.stats.cn。
怀化市统计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