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5:29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1.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9张表)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怀化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整理统计数据,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
(5)组织实施社会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综合统计调查和提供统计数据,包括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当前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监督、考核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妇女儿童“两纲”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二是对贫困地区脱贫情况进行监测;三是对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统计考核;四是新型工业化统计考核工作;五是节能降耗统计考核工作;六是政府绩效考核评估认定工作。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和考核县(市、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怀化市统计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6个,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怀化市统计稽查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科、工业与能源统计科、农业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与服务业统计科;二级机构3个:下设市统计局调查中心、市统计局普查和民调中心、市统计局数据中心3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因为我局所属二级机构财务没有独立核算,因此纳入2022年怀化市统计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市统计局调查中心、市统计局普查和民调中心、市统计局数据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2022年部门决算表(9张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55.5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55.05万元,降低21.07%,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一直在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疫情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9万元,占86.07%;项目支出132.28万元,占13.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55.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5.05万元,降低21.07%,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疫情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35万元,降低10.82%,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疫情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0.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115.35万元,降低10.82%,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疫情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09.0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为保障单位各项科室业务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及保障正常运转发生的支出。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及因疫情部分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类)96.1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经费及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1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养老保险、其他保险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9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2021年基本持平。
4.其他支出(类)15.0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对乡村振兴经费支出及安全发展工作示示范乡镇创建对口帮扶支出及其他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7.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2%。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35.46万元,年末决算数为542.03万元,完成预算数101.22%,基本与预算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44.9万元,决算数为61.9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数为87万元,决算数为65.1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135.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资金结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3.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2021年度基层党建民意调查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为55.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款时与“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分类科目混淆。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款时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分类科目混淆。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追加抗疫补助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7.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财政统一管理。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5.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行政运行中“职业年金缴费”功能科目混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9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2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出差减少,车辆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14.4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3万元,占85.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15批、接待50人次,主要用于各县市区统计局与其他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国家局、省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公车保险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评价部门要求已公开,报告见附件:怀化市统计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15万元,增加79.2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疫情防控资金及福利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9.2万元,用于关于关于召开县市区经济发展部门统计业务局长培训班。培训内容:第一阶段:14:30—16:00主持: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邬楚舒1、工业与能源统计业务培训;2、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新讲话。第二阶段:16:00—17:30主持:市发改委主任马源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2、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新讲话。参会人员:第一阶段:市统计局局长、工业科科长;市工信局局长、分管领导、运行科科长;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局长、工业统计分管领导、工业统计专业人员;各县市区工信局局长、工业统计分管领导、工业统计专干,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工业统计部门领导、统计专干。第二阶段:市统计局局长、投资科科长;市发改委主任、分管领导、投资科科长;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局长、投资统计分管领导、投资统计专业人员;各县市区发改局局长、投资统计分管领导、投资股股长;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投资统计部门领导、统计专干。肯定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全市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法计算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法计算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由于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