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3 15:49 信息来源:怀化市商务局
李天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溆浦产业开发区申报自贸协同联动区的建议”收悉。2023年5月22日,电话与您作了沟通。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8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申建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将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溆浦产业开发区纳入怀化协同联动区的申建范围。其中溆浦产业开发区片区辖红花园和江口2个子片区,总面积为4.14平方公里,红花园子片区1.52平方公里,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屈原大道,西至水田垅蒋家冲,南至湘黔铁路,北至娄怀高速;江口子片区2.62平方公里,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沅水,西至洑水湾乡洑水村,南至洑水湾乡沅水村,北至沅水、溆水交汇处。
2022年10月,市人民政府向省自贸办上报了《关于申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怀化协同联动区的请示》;2022年12月,省自贸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形成建议名单,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的请示》,我市的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溆浦产业开发区纳入首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建议名单。经积极争取, 6月26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的通知》(湘自贸组发〔2023〕3号)明确指出,同意在怀化设立自贸区协同联动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溆浦产业开发区)。
后续,我局将与省自贸办保持紧密沟通,全力做好自贸区协同联动区发展工作。
联系部门: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电话:2712564
怀化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