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3 00:00 信息来源:市粮食局
各市州绩效考核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统计局,省直各责任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6号)要求,经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绩效办)、省统计局与省直各责任单位协商,已明确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所有考核指标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现将《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向省统计局和省直相关责任单位咨询。
联系人:彭会林、蔺蓉;电话:0731—82213742、0731—82214179;邮箱地址:spgrdb@163.com。
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统计局
2015年3月18日
湘绩办发〔2015〕2号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