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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0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怀化水利中心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落实重点工作部署和推进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逐步完善制度机制、扩宽公开渠道,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胡金华为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德寿、黄勇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科长尹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治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监察部门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有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公开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和网络舆情处置制度、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出了总体要求,特别就政府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

(三)完善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成了网站改版和集约化建设,统一归集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下作为其子网站,新版网站着重突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三个方面的建设,主题更加鲜明,服务更加实用,与民交流更加及时。积极进行本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高频事项的对接。

(四)优化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通过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利用公共场所传递政务信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方式,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面和公众互动面;三是通过公报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公报和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各类信息。此外,一些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采用报刊、广播、在线交流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五)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在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按照文件要求,在网站设置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集中水利行业监管、文件通知、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并推送相关要点栏目如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安全生产至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点专栏。

(六)加大舆情监控和引导力度。加强与上级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网上出现的重大舆论动向,及时向上级报送和反馈。加强与党委政府、信访、宣传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建立了7人的网评员队伍,拓宽与网络媒体的沟通渠道,争取其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舆情发生后,对一些网站的帖子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理。2021年,我局共处理各类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及市长信息信访件共12件(办公室),均及时回复到位,全年没有涉及重大舆情事件。

(七)强化监督检查。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内组织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工作。通过评估考核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引导各单位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1年,已发布行政许可6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30条。解读回应方面,发布解读信息3条,参加防汛救灾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市纪委监委、怀化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为民热线直播1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防汛安全业务知识宣传工作直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7.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在政策解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在重点工作公开信息及时性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水利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水利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