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0 15:48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怀化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深化思想引领,把稳前进方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解决重大问题4项,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方向正确、目标明确。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科室及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实现法治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到人。三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控法律风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前置。外聘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审查,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治理效能。一是深化河湖共治,建设幸福河湖。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设立河道警长1111人、检察长92人,开展联合巡河执法74次。溆浦三都河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怀化溆水获评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二是严格文件审查,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依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合同22件,确保文件合法、有效、规范。三是推进阳光政务,保障公众知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以公开促规范、保廉洁。
(三)严格执法监管,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水法及“三项制度”要求,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巡查1063次,立案查处案件39起,有效维护了水事秩序与水安全。二是推进规范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全面落实省级裁量权基准与“首违不罚”清单,制定市级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印发执法效能提升方案,推动执法标准化。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深化简政放权。精简材料、统一标准、压缩时限,落实“帮代办”“好差评”制度,推动政务服务从“一件事一次办”向“高效办成一件事”升级。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全年检查9次,“扫码入企”率、企业满意率均达100%,实现检查留痕、责任可溯。
(四)夯实队伍基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专业培训,提升履职本领。线上线下结合,系统开展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市县分管领导及执法骨干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专业素养。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执法力量配备与专业人才引进,探索建立与职责相匹配的人员动态调配机制,为执法工作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三是严明纪律作风,锻造执法铁军。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与纪律建设,明确行为规范与责任追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传形式。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方案,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开展专项活动。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250余幅。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推动精准普法。针对企业、乡村等不同对象,开展“送法上门”、以案释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三是拓展宣传阵地,融合线上线下。巩固传统宣传栏、标语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立体化宣传网络,扩大水利法治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2025年度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以及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仍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与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当前,我局执法队伍在人员配备、专业素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执法力量配置不足,“智慧执法”手段应用不广,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二是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虽已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审批流程,但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仍存在不足,监管手段不够多样,监管力度有待加大,以确保审批事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三是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与精准度有待突破。水利法治宣传存在“形式化”倾向,多集中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开展,宣传方式以发放资料、悬挂标语为主,创新载体不足,且对企业、农村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不高。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带头深化理论学习,把稳政治方向。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纳入年内中心组学法及系统培训核心内容,确保法治思想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二是坚决履行第一责任,健全组织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年内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牵头解决4项重大法治建设问题,有效压实了各级责任。三是发挥头雁示范效应,浓厚法治氛围。通过率先垂范、亲自推动,在全局牢固树立了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带动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高位推动,提升建设实效。一是对标对表统筹谋划。对照省级实施方案,亲自指导制定水利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方向不偏、任务明确。二是抓实抓细普法宣传。强调法治宣传的基础性作用,指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水利普法精准施策、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严格履行报告义务。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督促按规定向上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透明提升了法治政府公信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督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确保文件制定合法、程序规范、管理有序。二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环节,确保所有重大决策于法有据、风险可控。三是部署开展文件清理。主持明确清理标准,年内部署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确保制度规定与时俱进、合法有效。
(四)狠抓执法监督,深化治理创新。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以此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创新水域执法协同机制。深化推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设立河道警长1111人、检察长92人,年内组织开展联合巡河执法74次,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执法巡查与问题整改。要求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潜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有效维护了水环境生态安全,预防了违法事件发生。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教育,夯实思想能力根基。一是聚焦思想引领,筑牢理论根基。持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精研专业法律,增强履职本领。系统组织对《水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节约用水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水问题的能力。三是推动学用结合,转化实践效能。建立学用转化评估机制,鼓励在河湖管理、水资源保护、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创新法治实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和治理效能。
(二)强化法治约束,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一是严格依法监督,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建设、资金管理全过程的法治化监督与审计,确保所有环节于法有据、公开透明。二是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水利系统内部依法行政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将法治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三是严明执法纪律,锻造专业铁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与纪律建设,明确执法责任与禁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依法行政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创新普法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实施精准普法,提升宣传实效。突破节点化宣传模式,制定差异化普法清单,利用“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方式,面向企业、乡村、社区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二是拓展普法阵地,融合线上线下。巩固传统宣传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水利普法品牌栏目,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强化顾问作用,健全法治保障。深化与法律顾问的合作,为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纠纷调解提供制度化渠道,为各项涉法事务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四)规范执法体系,提升监管服务品质。一是夯实执法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执法技能比武和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能力。二是优化监管流程,推行智慧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探索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三是深化协同联动,破解执法难题。完善“河长+检察长+警长”等跨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流程,形成监管合力,消除执法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