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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1:25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怀水建管〔20245

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

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溆水灌区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入实施改革攻坚行动,省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我省实施改革攻坚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省水利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58号)。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水利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我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将招投标监管重心从事前备案审批核准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通过开展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从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投标活动不足两年(签订合同时间为结束时间)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抽取

2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抽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5%。对存在异议、复核(评)、投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被监管部门查处的,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或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3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聚焦投标弄虚作假、评标报告质量不高、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核查招标投标活动过程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内容包括招标组织及程序、招标文件、投标行为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标活动合法合规性,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记录表请参照《怀化市水利局关于推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怀水建管〔202313号)

三、组织形式

1市本级抽查工作市水利局规建科牵头,视情邀请市局有关科室(中心、站)或抽调县市区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抽查项目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人配合

2市本级组成35人专家组参与检查,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核查等方式开展,并形成抽查记录表及检查报告。

3、时间安排为4~8月份完成抽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展检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请各县市区参考市本级组织做好抽查工作。

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结果应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相关业务平台公开,并项目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当事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抽查工作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重要手段,深入实施改革攻坚行动的工作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水利局将按照抽查工作安排节点,通过查阅各地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日常监管工作,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开展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拒绝、隐匿、弄虚作假。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请各县市区水利局、溆水灌区管理中心做好本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总结分析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于9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规建科(邮箱:hhslk163.com

联系 彭恩韬 0745-2722883

怀水建管〔2024〕5号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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