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5:35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水利建设方面。一是水利稳投资稳增长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市落实全口径水利建设资金共计23.86亿元,其中包括增发国债资金17.79亿元等多渠道资金。我们持续加强项目对接,确保资金有效投入,预计2024年水利建设将在新开工数量、投资规模及实物工作量上再创新高,为经济稳定增长和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中央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加速推进实施。通过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和督导制度,我们强化了组织动员和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市72个中央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38亿元,整体形象进度达到19.01%,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三是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把关。推进“清廉工程”建设,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及远程异地评标,强化对水利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管。同时,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通过质量联合巡查、考核等措施,规范质量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治围标串标、偷工减料等问题,保障工程款及时结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河长制工作方面。一是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及时调整河长信息并进行公告,制作《怀化市市级河长巡河履职工作手册》,全力推动全市四级河长履职尽责,市委书记许忠建、市长黎春秋带头暗访巡河,示范带动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约7万余次。二是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市委书记、市总河长许忠建主持召开2024年市总河长会议,传达落实省总河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结合怀化实际,印发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评价办法。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暗访督办,联合市电视台对全市涉河突出问题进行暗访拍摄,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太平溪联合执法检查,结合防汛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对部分涉河重点问题进行定点督导。强化部门协作,深化“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协作机制,与市检察院开展工作座谈,对涉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商讨,共同推动河湖问题整改。三是抓好涉河问题整改。切实推进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河道采砂、小水电生态流量等涉河问题的整改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向水利部报送各级河长、河长办履职情况;督导溆浦县完成列入2024年省“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的整改销号。对省、市总河长会议暗访片披露的重大问题(省总河长会议3个、市总河长会议23个)及时进行交办,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并督促各县市区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卫星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完成今年以来推送我市123个疑似图斑核查与 91个属实图斑整改工作。四是有序推进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第10号省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的决定》,推动年度116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启动“十四五”期间剩余河流健康评价工作,开展巫水等4条河流健康评价;加快推进溆浦县三都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表,加强对12项重点任务的调度。五是提升河湖管护效能。结合“3.5学雷锋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354次,加强常态化河道保洁,开展全市河库垃圾专项清理行动,组织河小青、民间河长等开展“巡河净滩”活动,举办全市河长制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3.水利防汛抗灾工作方面。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水利系统全体人员全力以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了灾害损失。一是领导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迅速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落实“六条硬措施”,主要领导每日督导调度,确保责任落实。副市长们下沉一线,水利部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执行应急预案,与气象、水文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科学调度洪水,精准应对汛情。我市水利系统把握洪水规律,坚持“早行洪、错洪峰、拦尾洪”原则,发布32个调度令,有效削峰错峰,保障安全。特别是在6月29日,通过市县联调和精准调度蟒塘溪电站,显著削减洪峰,减轻下游防洪压力。三是强化一线指导,筑牢工程防线。选派26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13个工作组,对315座病险水库进行排查,处置风险,检查180处水利工程,确保隐患消除,提高防汛能力。四是及时发布预警,高效转移群众。发布预警短信65320条,启动预警广播3360站次,成功转移群众71619人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迅速响应抢险,有效控制险情。面对水库险情,专家组和水利部门迅速响应,采取紧急措施,无人员伤亡,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培训。六是严格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执行24小时值班纪律,抽查各级水利部门值班情况,确保履职尽责,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
4. 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工程方面。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工程项目立项涉及17项专题要件,目前10项已审批完成,分别是:①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书、②市交通对影响航道通航条件评价报告的审核、③市委政法委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的备案、④市自规局组织对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的审查、⑤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压覆矿产的查询、⑥省文物局对考古勘探报告的审查、⑦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⑧省水利厅对工程规模与布局报告的审查、⑨省政府颁布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⑩省水利厅对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的审查等。3项审查通过待下文批复,5月28日-30日省水利厅对: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③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6月份,设计单位已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调查、勘测和设计修改,现已修改到位,目前正在长沙找专家逐个签字,签字完成后省水利厅即可将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技术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复,省人民政府批复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后,省水利厅才能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技术审查意见,这三项专题要件预计7月上旬才能完成审批。
5.河湖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全力配合完成环保督察交办工作、洞庭清波等相关工作,协调洪江市洪辰航道疏浚砂临时堆场加快处置转运工作;对接省厅督查靖黎高速公路问题整改交办事项,并对溆浦县黄茅园镇大埠村河段存在疑似占用河道岸线问题下发交办单,督促溆浦县限期核查整改。二是持续推进河道采砂规范治理工作,继续指导芷江、麻阳2县开展舞水、辰水河道采砂前期论证及溆浦县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全市河道划界调整成果上图,对沅江干流沅陵段3处划界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报省厅复核,对各县市区水普外山区和非山区河道年内划界计划进行统计并上报。四是对涉河储备项目出具联审意见以及对政协委员彭林提案进行答复。
6.农村水利工作方面。一是巩固完善农村供水成果。充分利用中央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2392万元,有序推进农村供水“三化”项目建设,沅陵、辰溪、芷江、洪江市、会同五个县市农村供水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中;扎实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全市计划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926处,现已完成738处;督促农村供水问题28处整改工作,完成整改26处,正在整改2处。二是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新增或更新改造净化消毒设备,提升水质保障程度,计划实施128处,现已完成72处。三是加快推进灌区项目建设。对包含新增国债项目2处新建中型灌区、2处新建小型灌区及4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坚持“周调度、月督导”的机制,并深入每个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服务,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四是指导县市区开展前期工作,向省厅申报了15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储备项目。五是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持续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行动,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模式,支持受益主体“自选、自建、自用、自管”,引导群众参与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组织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开展了一轮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调研服务。2024年计划实施恢复农村小水源2154处,畅通“中梗阻"渠道83公里,提升7.79万亩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完成恢复农村小水源1621处,畅通“中梗阻"渠道67公里,提升5.80万亩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7.水资源工作方面。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各项任务落实,出台水利部门做好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及2024年怀化市水利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二是按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对用水现状实际,对2025年怀化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进行合理化调整;三是开展近三年水资源费征收台账的核对和整理,配合审计部门开展 水资源费征收审计工作;四是完成2023年度节约用水年报编制、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水资源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五是督促推进洪江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城市试点2024年度建设进度,编制完成年度实施方案;六是持续加强“一江六水”重点河湖断面生态流量监管,6月断面合格率100%;七是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在前期筛查6件线索基础上,启动案件办理3件;八是持续开展取水在线计量站点日常运维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建设全覆盖,完成22处取水计量国控站点运维任务交接工作;九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普法宣传下基层活动。十是加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措施督促检查。对G59呼北高速张家界至官庄段C2、C3标,华能湖南让家溪风电场工程,沅陵县圣人山风电场二期工程,S249溆浦县桥江至思蒙公路工程配套的水保措施进行检查,配合省水利厅对通道县大高山、登云山、锅冲、画笔山4个风电场进行了水保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办。十一是积极谋划包装水土保持项目。把争资争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指导各县市区抢抓机遇,积极谋划包装水土保持项目,完成了12个县市区(洪江区除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包装。
8.安全生产方面。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防溺水工作,下发《怀化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开展节假日安全生产重点防守,下发《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突出水利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网络答题和竞赛、公益讲座、集中宣传等活动;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水利行业共辨识危险源327个并全部管控到位,排查隐患1549个已全部整改消除,5月份实现全市水利工程危险源辨识全覆盖,实现危险源辨识率、管控率和隐患排查率、整改率4个100%。
9.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方面。一是2024年国债项目全面推进。2024年实施117座水库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7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小型水库450 座雨水情测报设施和 261 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五月份均已全面开工,当前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投资5656万元,完成投资率30%,支付资金654.01万元;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153.82万元,完成投资率18.95%,支付资金247.3万元;大中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40万元,完成投资率37.2%,支付资金127.8万元。二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计划实施的20座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已全部批复并上系统。三是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下发《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应对强降雨过程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通知》。四是2023年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6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填报及上线运行。五是完成会同县大溪水库、通道县晒口水库等15座中型水库防洪库容复核工作。
二、下一步打算
1.水利建设方面。一是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年度水利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协调调度,强化考核问责,积极督促和推动各地抓好年度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支流治理及城市防洪等工程项目建设。同时,严格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相统一。二是科学谋划前期,扎实做好水利项目储备。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增长扩投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水利投资走向、投入重点分析研判,全力抓好重大水利工程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完成上级水利建设投入项目和新增中央投资(国债)项目、水利专项债、一般债、政策性银行贷款、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水利项目储备。三是狠抓市场监管,维护良好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不断巩固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日常监管、问题线索梳理和案件查办工作。
2.河长制工作方面。一是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河长制半年督查工作,对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河道采砂及岸线管理等情况进行暗访督查。二是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对省、市交办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是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调度河长制各项重点任务,完成二季度省推送图斑问题核查与整改销号。
3.水利防汛抗灾工作方面。一是持续推进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防汛抗灾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汛中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度汛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处置,建立台账跟踪督查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国债资金建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进一步加大国债资金项目储备,争取已入库项目完成前期工作。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汛期及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密切监控雨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精细调度水工程。四是加强监测预警。联合气象、水文等部门科学会商研判,强化风险研判和风险预报,充分运用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预警叫应有关水工程和山洪灾害危险区,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预案,确保应转尽转、必转、早转、快转,不落一人。
4.怀化市㵲水大型灌区工程方面。下步还有4项任务需完成:①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来源方案的审核、②省发改委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对可研报告的评审、③省政府常务会议对项目的决策、④省发改委对可研进行批复。计划于7月旬取得相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来源方案 的审核意见;7月中旬请求省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对项目可研报告开展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在8月中旬前完成修改并取得省重点项目事务中心评审报告,8月下旬完成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并完成省发改委对项目可研报告的立项批复。
5.河湖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全力配合环保督察、洞庭清波、扫黑除恶等各种工作。二是对水利部推送的卫星遥感图斑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复核后上传相关佐证资料。三是对市总河长会议交办的涉河问题及时跟进后续整改。四是继续指导芷江、麻阳、溆浦县的河道采砂专题论证及规划编制工作。五是积极推动全市河道划界调整成果上图,完成沅江干流沅陵段3处划界调整方案的后续报批工作。
6.农村水利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沅陵、辰溪、芷江、洪江市、会同等五个县市农村供水“三化”项目建设督促指导,确保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督促各地加快农村供水排查问题整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加大国债项目灌区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建设进度。
7.水资源工作方面。一是落实省水利厅印发的《湖南省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按照省水利厅、市发改委部署,推动怀化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怀化市取用水管理监督检查(包括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实2024年市水利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清单。五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风电场水保问题的整改督导,规范水土保持施工管理,压实水保监理和监测单位责任,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抓好项目争取,加强与省水利厅水保处沟通对接,持续做好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水保项目的储备和争取工作,力争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投资稳步提高。
8.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防溺水等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防汛保安相关工作,确保防汛目标实现。
9.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二是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三是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四是开展麻阳县铜信溪水库等18座中型以上水库划界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完成未受理质量监督的12个2024年国债项目的质量监督受理、质量监督交底、制定质量监督计划、项目划分确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