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30 16:22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怀化市水利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在平台集中公开)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在平台集中公开)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水利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有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科、人事财务科、水资源与政策法规科、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科、河湖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怀化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数250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0.6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5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收入697.61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1、人员类收入增加658.66万元1工资增加34.68万元,主要为2023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的年初预算;2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增加38.71万元,主要为根据新的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纳入养老保险基数计算,而增加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配套资金;3住房公积金增加41.70万元,主要为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的住房公积金配套预算;4退休春节生活补助增加229.8万元(预算表退休人员154人,包含工程队退休人员),主要为此资金2022年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5其他增加为2023年在职人员较2022年在职人员预算增加2人。2、公用经费及经常性专项支出减少36.1万元,财政按50%压减资金。3、2023年新增项目一个,增加资金69.08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507.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37元,卫生健康支出72.79万元、农林水支出212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7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697.61万元,增加27.83%,主要原因如下:
1、人员类支出增加658.66万元1工资增加34.68万元,主要为2023年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的年初预算;2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增加38.71万元,主要为根据新的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纳入养老保险基数计算,而增加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配套资金;3住房公积金增加41.70万元,主要为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的住房公积金配套预算;4退休春节生活补助增加229.8万元(预算表退休人员154人,包含工程队退休人员),主要为此资金2022年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5其他增加为2023年在职人员较2022年在职人员预算增加2人。2、公用经费及经常性专项支出减少36.1万元,财政按50%压减资金。3、2023年新增项目一个,增加支出69.0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90.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37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72.79万元,占2.92%;农林水支出2104.67万元,占84.51%、住房保障支出140.77万元,占5.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11.9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522.67万元、津贴补贴100.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37万元、绩效工资207.37万元、奖金343.3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78.6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行政运行支出309.6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还支出、防汛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全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支出及水法宣传项目、怀化市水资源公报及水质监测通报、全市河道采砂监管、防洪影响评价、资源储量等支出和河道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日常管理及全市河道执法工作经费、城区水环境水保护监管、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及水功能区划及监管等方面;2、专项支出69.08万元,主要用于怀化沅水六条主要一级支流渠水、巫水、㵲水、溆水、辰水、酉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怀化市水利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1.59万元,下降66.58%,主要因为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怀化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253.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81万元,提高37.88%,主要因为是本年将工将从工资性支出中的车补部分及离退休老干公用经费划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中。主要用于:公用支出157.5万元;人员支出96.01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怀化市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507.1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基本支出2111.93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395.18万元,其中防汛专项业务工作经费7.5万元、全市水利建设现场会6万元、全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支出及水法宣传项目怀化市水资源公报及水质监测通报32.5万元、全市河道采砂监管防洪影响评价资源储量等支出和河道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日常管理及全市河道执法工作经费32.5万元、城区水环境水保护监管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及水功能区划及监管40万元,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经费59.1万元,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及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经费82.5万元,罚没收入立案成本经费49.5万元,怀化沅水六条主要一级支流渠水、巫水、㵲水、溆水、辰水、酉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经费69.0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7辆,主要为其他账上未处置挂账用车(为待办理报废和调拨手续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3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3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