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09:43 信息来源:怀化市水利局
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原为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事业部分,2023年7月设立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隶属于市水利局下二级机构,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益一类财政保障。
主要承担全市水利规划编制、水利技术审查和科技培训、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推广和服务、为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等事务性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作为怀化市水利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水利局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本部门预算700.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30万元(经费拨款239.50、非税拨款10.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450万元。因本单位为新增设单位,收入较上年没有可比性。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本部门预算数700.30万元,其中,主要是人员类基本支出567.63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349.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30.2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23.15万元、住房公积金41.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1.26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1.42万元。因本单位为新增设单位,支出较上年没有可比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50.30万元,其中,主要是人员类基本支出239.50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20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13.50万元、住房公积金20.97万元),占95.69%;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拨款)支出10.80万元,占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50.3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2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0万元, 办公费10.80万元。
(二)项目支出: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水利技术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纳入2024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700.30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8万元(包括人员类基本支出567.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1.26万元),项目支出 61.42万元为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0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8万元,项目支出61.42万元。具体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5万元,具体为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专业科目及公共科目,预计人数31人,预算0.93万元;水利技术专业培训,内容为水利技术及发展,预计人数5人,预算0.57万元。
3.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