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15:12 信息来源:水利局
怀水人〔2018〕6号
关于同意潘冬梅辞去公职的决定
怀化市水政监察支队、怀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报送的《关于同意潘冬梅同志辞去公职的请示》收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潘冬梅辞去公职,终止其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
怀化市水利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