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0 08:11 信息来源:辰溪县河长办
辰溪县列入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有80条,分别是省管河流1条沅江(全长98.2公里,其中辰溪县、泸溪县在沅水流域交界共管河道长33.5公里)、市管河流1条辰水(全长34.8公里)、县管河流7条及乡镇管河流71条,各类河流总长920.8公里。
近年来,该县通过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平安河道创建实现了“两个突破、两个下降、一个提升”:即突破了集中治理、无人管理、问题重现、继续治理的怪圈,使运动式短期治理转变为常态化行政管理,形成一河一策,每河有人管、有人治的常态化管理新局面;突破了过去河道水环境治理“九龙治水”却又“群龙无首”的困局,从有污染没人管转变为有污染找河长,从单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牢固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各种涉河违法违章行为大幅下降,各类涉河矛盾纠纷不断下降,公众保护水环境意识大幅提升。
强化组织推动,压实平安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河道管理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河长办、河湖事务中心、水政执法大队等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河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河长办,负责日常创建工作。河长办根据全县河流实际,共设立县级河(段)长15名、乡级河长86名、村级河长275名,明确各级河长平安河道建设责任。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辰溪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辰溪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辰溪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建立联席会议、督查考核、巡查交办、信息报送、部门联动等工作制度,树立河道公示牌123块,对各河段责任人工作职责、管护目标和举报电话等向社会予以公示,形成县乡村三级河长平安河道建设责任体系,有力推动了创建工作。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就落实河长制、构建平安河道工作先后7次向县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明确采用PPP模式于2020年底前完成修溪、孝坪、安坪、大水田“三镇一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全力推进河道划界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责任区域。
强化日常管理,严防涉河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安全管控。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衔接,全面落实“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全县共设河道警长131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道警长全覆盖。加强技防建设,在沅水、辰水等河道安装电子监控23个,实施24小时监控,严防涉河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根据全县各重点河段实际情况,将局机关河道管理工作人员分片区不定期开展巡河,同时按照“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的要求,及时提醒县级河长,督促乡村两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县级巡河94次、乡级1450次、村级6358次,累计解决各类涉河涉水隐患问题32个。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河道两岸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未成年人私自下河游泳,防止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加大河流管理、平安河道创建、涉河安全普法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河道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管河的浓厚氛围。
强化配合联动,严治涉河违法犯罪。一是深入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制定联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县56个制(堆)砂场开展专项整治,完成违法建筑及其生产设备拆除51个,其中分配给水利部门27个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5月以来,对沅水、辰水全面实施禁采,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1028艘各类船只实行了锚泊区定位,其中采砂运砂船24个,下达系缆桩建设任务90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联动,严厉打击盗采、偷采等非法采砂行为,自2018年以来,共牵头组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5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4份、查封扣押通知书82份,立案查处39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7起),行政处罚19.9万元,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行政拘留8人。二是配合做好沅辰流域禁捕工作。配合畜牧水产、森林公安、渔政等部门,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沅水、辰水干流及支流水域实行常年禁捕,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渔具捕捞天然渔业资源。配合森林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7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5件,抓获并司法移送犯罪嫌疑人5人。三是切实加强交界河段联合执法。2020年3月17日,我局与泸溪县水利局联合对沅水辰泸共管河段开展执法活动,现场扣押电排4台,炮机1台,并对存在盗采嫌疑的三艘采砂船主进行立案调查,通过以案示警,起到良好的震慑效果,一些私采、盗采、偷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