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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严格规范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兼职取酬

发布时间:2014-06-16 00:00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重申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取酬的通知》(湘水监〔20142号)文件精神,市水利局及时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并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局直属各单位,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在岗在职工作人员严禁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出借或出租给企业、社会团体并获取报酬。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省厅的通知精神并认真清理,凡已出借或出租的要立即收回,对兼职所得的不当利益要全部上交。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今后凡发现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