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1 09:42 信息来源:怀化市车辆管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的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现公布以下10315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附件一),公布以下1611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附件二),公布以下760辆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附件三),公布以下999辆机动车注销行驶证未收回作废(附件四),公布以下666辆机动车行驶证旧证未收回作废(附件五),公布以下203辆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作废(附件六),公布以下515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作废(附件七),公布以下6辆丢失/灭失补领未收回校车标牌作废(附件八),公布以下435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附件九)。
附件 :
附件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怀化市车辆管理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