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4 15:48 信息来源:怀化市车辆管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的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现公布以下公布以下1524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附件一)、公布以下1100辆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作废(附件二),公布以下753辆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附件三)。
附件 :
附件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
附件二: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作废
附件三: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
怀化市车辆管理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