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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政协提案的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22 14:49 信息来源:市交警支队

2018年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收到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3件。其中:主办18件、协办5件。为搞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认真落实市政府“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的会议精神。充分尊重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主动,依法稳步推进办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支队长李勇进同志任组长,政委禹湘铭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和相关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支队法制科,由科长朱正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代表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支队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用认真的态度、真挚的情感,务实的作风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一是落实责任。李勇进同志对办理工作负总责,其他支队领导按工作分工予以配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认真研判。对提案的具体内容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首先必须认真研究,深入了解委员们的要求。然后针对提案的内容,客观、具体、明确地写好答复。三是主动联系。在认真研究以后,支队分管领导要带队及时主动与委员联系,面对面地汇报交警部门的实际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争取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及时反馈。办理过程中,做到情况及时反馈。特别是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立即向分管支队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五是强化督查。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督导会,要求办理单位汇报办理情况,以便及时掌握总体工作进度,推动办理工作有序的开展。

四、明确答复要求。一是所提事项已经解决或者部分解决的,应当将解决情况答复委员;二是所提事项已经列入工作计划的,应当将工作计划和解决时限答复委员;三是所提事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将有关情况和理由答复委员。答复意见要求客观、具体、明确、有针对性,用词要简练、朴实,语言要通顺、流畅。

五、把握办理进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的提案办结时间比去年提前了许多。所以,支队要求各具体办理部门要切实把握办理工作进度,抓紧时间,落实办理工作。今年所有的提案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相关材料做到及时上报市政协、市政府。

六、办理效果明显。支队主办的18件提案,政协委员对支队的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满意率达100%。王鸿福委员给出“非常满意”的评价,王再忠委员写出“办理提案的认识高,态度认真,工作规范。”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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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docx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docx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doc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