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五大曝光”媒体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5-07-01 17:30
信息来源: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为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确保2025年夏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6月26日,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媒体通气会,会上曝光了近期典型违法案例与事故案例。案例一: 2025年5月28日晚22时25分,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应民路段开展夏季交通秩序整治夜查行动时,拦下一辆经过该路段的湘N0***2小车检查,驾驶人浑身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示意该车靠边,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经现场询问,驾驶人刘某承认其晚上在亲戚家中吃饭时喝了白酒。目前刘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已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理。案例二:2025年5月29日22时23分,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应民路紫东府路段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拦下一辆经过该路段的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经现场询问,驾驶人向某称其目前没有驾驶证,车子也还没去上户。经交警系统查询,唐某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目前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共被依法处以800元罚款,其已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案例一:2025年6月17日22时,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怀化市鹤城区锦溪路与正清路交叉路口时,将正在转弯的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彭某及彭某车上乘客受伤。交警部门通过调查认定,王某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所搭乘的乘客超过12周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2025年6月18日17时30分,杨某驾驶湘N0***8小车行驶至怀化市鹤城区船林路学府幼儿园路段左转弯时,与直行的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杨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信号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不管是酒驾还是无证驾驶,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是道路事故的隐患,都存在危及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的风险。交警部门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不仅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更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对交通违法形成高压态势,警民共建怀化平安和谐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