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审批结果公示

2023年度怀化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10:54 信息来源:怀化市审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加强财源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化解风险隐患,经济平稳运行,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利息。2023年,市财政争取特殊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全部非标债务、大部分公司信用类债券和部分高息债务,优化了债务结构;开展存量债务四转四打包工作,降低债务利息。

——推进财源建设,改善收入结构。2023年,市本级财政完成地方收入33.79亿元、地方税收22.51亿元;被湖南省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财源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区。

——加强三资清理,盘活国有资产。2023年,市财政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清查、筛选和盘活三资,清理存量资产价值167.09亿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怀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9亿元,支出162.45亿元,结余结转6.4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26亿元,支出165.21亿元,结余结转13.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25亿元,支出65.6亿元,当年结余3.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41亿元。当年未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细化。一是26项待下达预算3.92亿元执行率低于80%7项待下达预算连续2年执行率未达到50%。二是新增46个指标1.96亿元执行率为26.01%。三是3项部门预算项目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连续2年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四是市工伤保险预防费支出588万元未细化到项目且未向社会公开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有偏差。一是财政收入征收不到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7亿元、污水处理费955.67万元征缴不到位,污水处理费2339.53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二是项目前期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60.79万元未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政府债务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2023年申报的2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4.86亿元资金被用于他处。二是7个一般债券项目支付率低于50%,其中5个一般债券项目未启动,资金6300万元未使用。

(四)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合规。一是向不符合条件的博览城项目违规拨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285.26万元。二是芷江县华兴制砖厂干化处置市政污泥骗取财政补贴资金25.55万元。

(五)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5项政府性基金计866.7万元结转结余清理不到位,34家单位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数据不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住保中心4个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利用大数据对其他107个预算单位进行了报送审计,对2个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单位管理的所属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致使超预算支出或挤占专项费用。4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2302.26万元,1个单位挤占专项经费等11.30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6878.09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11单位个人借款164.34万元长期未归还。2个单位241.76万元收入未收缴到位上缴财政2个单位收入563.36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2家企业虚增2022年利润276.01万元,1家企业欠缴税费100.09万元。

(三)违规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市民政局专项资金155万元使用进度缓慢,转嫁人员工资经费50.59万元;市福彩中心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323.15万元。市商务局超范围使用招商引资等专项经费90.29万元,放宽补贴范围支持外贸企业专项资金24.67万元,3个项目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后重复申报取得市级专项资金10.16万元。市住保中心将40个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捆绑使用,导致欠缴和少缴的业主挤占他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52.27万元。

(四)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38市直单位超过限额标准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零星采购,涉及金额4013万元;31预算单位未通过电子卖场购买保险69.55万元。

(五)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12单位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及绩效429.85万元。36市直单位超标准为干部职工购买保险76.21万元,12市直单位无依据购买商业保险24.85万元。5预算单位违规报销公务用车洗车费5.24万元,8预算单位以每月200元至300元的标准包干支付公务用车洗车费给司机共9.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近年来,市审计局高度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购置等情况,将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

2个单位4501.1平方米商铺、938平方米办公大楼、408平方米住宅楼、21.52平方米门面、10个停车位和1916.23万元房产长期闲置未用。市民政局8052.59万元房产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市住保中心216.78平方米商铺被承租人擅自转租。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国有企业资产数据不符形成账外资产。市国资经营集团10.1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386个摊位和门面未办理产权登记,市城投公司28宗土地与产权登记部门数据不符;市城投公司多计423.29万平方米土地价值52.58亿元,市国资经营集团11.28万平方米土地、9.9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386个摊位和门面未进行会计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2.资产闲置未产生效益。市城投公司有18185.66万平方米、账面价值15.26亿元的土地闲置,市国资经营集团3.41万平方米经营性资产、133个摊位及门面闲置。

(三)园区国有企业资产方面

企业资产购置管理、资金出借等程序不规范。舞水公司投资已停工房产5905.67万元未发挥效益;违规决策收购不良房产519.6万元至今未交付未经集体决策出租资产致使租赁费1050万元未收取到位。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对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智慧冷链数字化物流中心项目、陆港经开区创新创业园项目和市住房公积金、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市本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小学教育收费、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招投标不合规,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开工一年多未进行财政预算评审,合同金额4.41亿元。二是智慧冷链数字化物流中心项目超付工程进度款1.55亿元预付工程款2000万元未经审批,应收未收资金占用利息145.41万元。三是国际陆港经开区创新创业园项目违规将征拆费用1.19亿元直接列入项目开发成本,多分摊建设期利息4119.65万元。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1.2021年至2022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审计情况。市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余额23.83亿元未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定期存款存放银行,7个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5.29亿元,7个账户活期存款余额共计4.05亿元未办理协定存款,7732名离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4138.7万元未及时清退。

2.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68亿元工程未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不符合招标条件的联合体骗取中标,中标金额3.8亿元;18个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7549.95万元。违规支付各类补偿费、补助费328.38万元。超合同价支付工程进度款8869.57万元,代付施工单位费用1026.60万元长达712年未收(扣)回,项目资金被施工方擅自转走1913万元,挪用挤占项目专项资金327.65万元。

3.2022年至2023年市本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违规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5.51万元。建设项目资金3347.39万元闲置,专项资金51.16万元被挤占挪用。2个项目先实施后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31.03万元。

4.中小学教育收费审计情况。9所学校在学期初或学期中收取课后服务费1244.55万元,10所学校多收课后服务费147.68万元。6个县市区学生资助资金39.75万元发放不精准。16所学校未按规定向2892名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校服,涉及金额125.92万元。

5.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2个县3项惠农补贴4868.92万元未发放到位,应付未付农村改厕奖补资金284.05万元,违规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27万元。2个县上级农业专项资金1.43亿元未安排拨付。13个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未按期建成,财政资金710万元未使用。

6.“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情况。2个县惠农补贴资金181.25万元被套取,1个县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惠农补贴153.61万元,超范围使用林业专项资金35.27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大预算执行刚性约束。预算编制要统筹考虑上年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对连续两年执行率低的待下达预算要适当降低预算规模;规范园区预算编制,体现各类涉企奖补政策的设计初衷。加大财政收入征缴力度,及时缴入国库;严格预算资金支出控制。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实现考核对象的全覆盖,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式;逐步完善企业资产监管制度,严格企业对外投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资产登记制度,盘活闲置的资产。

(三)推动对专项资金管理,逐步提高各类资金绩效。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的监督。定期评估专项资金绩效,实现专项资金设立初衷,形成对专项资金的综合监督模式,实现事中、事后监督的融合。

(四)强化对民生资金管理,筑牢民生资金安全防线。融合政府数据信息平台,强化对民生资金管理、分配、发放各环节的监督,提高信息精准度。对惠农、教育、住房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资金要进行常态化的监督,对涉及民生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

(五)提升财政管理能力,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压力。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完善部门数据共享,堵塞制度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优化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