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1 11:40 信息来源:怀化市审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稳中向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三城一区”、加快推进怀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地方财政收入稳中有增。怀化市本级财政完成地方收入33.61亿元,增长0.88%。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本级财政支出增加较快的主要是三大块,一是交通运输支出5.44亿元,比上年增加2.32亿元,增长74.27%;二是卫生健康支出3.81亿元,比上年增加1.47亿元,增长62.78%;三是城乡社区支出10.89亿元,比上年增加3.09亿元,增长39.67%。
——突出中心工作,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全年安排偿还债务利息支出6.74亿元;安排精准脱贫市级财政资金1.1亿元,安排环保专项资金0.15亿元。同时,市财政采取措施防范国库支付风险;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措施,公用经费压减20%、专项支出压减30%,共计压减支出1.38亿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在对市本级116家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了4家市直单位,延伸审计了38家市直单位。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98.33亿元,支出总量98.3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6.3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10.62亿元,支出总量110.6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4.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22亿元,支出总量0.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91亿元,支出10.68亿元,当年盈余1.2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市财政部门在财源治理、“六稳”、“六保”和防范风险等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能,在预算编制、支出预算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债和直达资金项目进度缓慢
市本级有两个专项债项目进度缓慢,其中怀化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项目部分完工,专项债资金使用23.91%;怀化市住建局城区人行过街通道项目尚未开工。市公共卫生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慢,支出进度仅34.16%。
(二)年初预算待下达资金规模大结余比例高
2020年年初预算待下达资金12.13亿元,占比20.29%,涉及112个专项业务及项目。待下达资金实际支出8.9亿元,结余3.23亿元,占比26.61%。其中有17个项目单项结余超过50%或单项结余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资金2.93亿元。
(三)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截至2021年4月1日,32家单位110笔预算指标结余结转超过两年,涉及金额1,112.92万元。
(四)部分财政事项管理不到位
1.截至2020年底,市财政借款未收回,未完成预定的清理目标。
2.截至2021年4月底,市本级非税待查收入余额1.24亿元未清理,其中账龄在1年内的5,958.31万元,账龄在2年至5年的5,174.09万元,6年及以上的1,255.79万元。
3. 2020年,有4家单位无预算采购、7家单位超预算采购,涉及无预算、超预算采购金额5,412.94万元。
4.有3家市直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74.5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对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工业中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结果表明,4个单位年度预算基本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合理,执行偏差大
1.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和市工业中专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预算,当年实际支出超预算。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因项目未执行,当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少478.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85%。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项目未达到进度要求,当年实际完成部门预算的85.97%;其中项目支出为年初预算的62.19%。
(二)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资源管理不规范。耕地指标出借欠规范,截至审计日尚有528.9公顷未收回;自行降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指标价格,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定价随意、差别大。下属机构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收储的耕地指标超过1年未划库,涉及资金6000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80.67万元。
2.市工业中专新校区实训楼2017年11月竣工,未入固定资产账。
3.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下属机构收取门面租金9.4万元未作收入,欠缴税费1.63万元。
(三)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市工业中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共计54.93万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专项资金180万元闲置。
(四)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将同一会议的两个议程分为两个会议报账,超预算支出0.2万元;在无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与会议内容不符等情况下,11次支出会议餐费2.78万元;未经审批租赁车辆3次支付费用2.29万元。
(五)单位往来清理不及时
1.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及下属机构往来长期不清理。
(1)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结余资金316.71万元、挂账6年以上的应收未收款项625.16万元、2010年以前的基建挂账261.17万元未及时清理。
(2)下属机构设施维护处挂账8年以上的应收未收款项50.27万元、应付未付款项24.5万元、挂账6年的工程预付款项729.99万元未及时清理。
(3)下属机构材料供应处应收未收款项437.34万元、应付未付款项702.78万元、预收款项2.92万元长期未清理。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16笔其他应付款项52.29万元长期挂账3至4年未及时清理。
三、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一)2017年至2019年怀化市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2020年,市审计局根据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要求,对怀化市2017年至2019年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我市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1.医保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城镇职工和特殊群体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9年12月底,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3874家用人单位12.53万名职工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20年5月,3个县1035名特殊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25214人次跨县市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45657人次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中重复参保。
(3)1个市和1个区共66家公立医疗机构违规多收取诊疗费用272.75万元,并在医保基金中报销。
(4)2017年至2019年,2个县城乡居民医保403人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赔付标准,未得到保险公司赔付,涉及金额88.49万元。
2.基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参保单位欠缴、少缴医疗保险费5582万元。
截至2020年5月,市本级和4个县市390家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11.64万元。2017年至2020年,市本级和2个县区155家参保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少缴职工医疗保险费770.36万元。
(2)2017年至2020年,4个县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9,574.64万元。
3.基金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市本级和6个县区50人次因工伤住院,违规在医保基金中报销医疗费47.44万元;市本级和7个县区395名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继续划入资金34.23万元;市本级和7个县区522名特殊门诊职工死亡后其家属违规享受同样待遇19.15万元。
(2)4个县区18名城镇职工未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违规享受待遇51.56万元。
(3)截至2020年5月,1个区医保局拖欠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结算款4,492.28万元。
4.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7年至2020年,10个县市区基金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导致少收利息453.43万元。
(2)截至2020年5月,2个县有4家承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职工医保大病互助业务的保险公司,未及时返还大病保险结余资金3,422.14万元。
(二)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2020年,市审计局对市本级、鹤城区和洪江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安居工程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存在多报少建公租房、公租房租金未缴财政和公租房保障对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四、农村公路建设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对鹤城区、中方县、新晃县和会同县扶贫农村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四个县区扶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方便了群众出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目建设未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
鹤城区2018年有2个农村公路项目未达建设标准,部分项目无公示标牌。新晃县44个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无交通安全设施,未做排水沟和路肩。中方县农村公路未设置公示牌,安保工程未实施到位。
(二)项目建设任务未达到规定的要求
1.会同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度较慢。2016年至2020年,有65个农村公路项目安防工程未实施;有3个窄加宽项目未完工,计21.93公里。
2.新晃县有1个应于2017年完工的农村公路项目未开工,有2个农村公路项目未完工。
3.中方县上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1.33公里不实,两年年度绩效考核中有17个重复项目。
(三)项目招投标不合规
新晃县8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会同县2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不符合规定,由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同一投标人违规中标;其中一个项目先接受招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后议定招标文件。同时,该县对招投标监管和标后核查不到位,共涉及9个标段、2家施工单位,合同金额1.86亿元。
(四)农村公路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会同县农村公路建设中,对施工单位随意撤换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单位出借资质给个人承揽工程等行为未予制止纠正;同时,对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工程的行为监管不到位,涉及项目2个,合同金额800.20万元。
五、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对新晃县、会同县和中方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三个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文明进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产业项目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
1.新晃县黄牛产业综合提质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未安排到位,项目实施力度不大,未取得预期成效;新晃县万亩设施蔬菜项目进度未达合同约定任务,69亩流转农田荒芜两年以上。
2.会同县对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督促落实不力。5个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中,1个项目进度在60%以上,其他4个项目进度均低于40%,项目资金480万元未拨付使用。2个2019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未按期完成,其中“商品鹅屠宰基地建设及种鹅扩繁”项目监管不严,验收内容与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不符。
3.中方县7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了3个,只完工1个,且已建成部分基础设施存在闲置现象。部分流转农田建设的水果园闲置三年以上。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程序不合规,维护管理不到位
1.截至2020年11月,新晃县林冲镇学校运动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但尚在走招投标程序,未签订施工合同。
2.会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有6个标段0.98万亩正在建设中,占42.38%;项目资金尚有2,193.56万元未拨付使用,占59.21%。
3.中方县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分别于2019年8月、9月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11月,均未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会同县挤占2017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任务专项资金50.27万元;476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闲置。
(四)拖欠各类回购款及补助资金
1.新晃县未按规定支付新增耕地开发项目的耕地耕种和培肥补助2831万元。
2.会同县拖欠2019年耕地耕种和培肥补助资金289.45万元。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对通道县、新晃县和洪江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三个县区在复工复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1.通道县2019年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时,约定由该县公职人员提供担保或者由不动产抵押担保,不符合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规定。
2.新晃县2019违规发放就业见习补贴3.69万元;该县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缺口未补充到位。
(二)推动城市落户政策落实方面
截至2020年10月,除通道县公安系统外,通道县和新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尚未建立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也未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施细则。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洪江区桂花园乡茅头园村小管溪组的60亩高标准农田未用于粮食生产;按乡村公路要求建设1.25km田间道路,占地率为14.2%,超过8%的标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未及时“上图入库”。
(四)其他政策落实情况
洪江区扶贫资金委托帮扶协议未按时全部兑现到位。2020年,洪江区13个村集体将扶贫资金以委托帮扶的形式入股洪江区运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洪江嵩云禽业有限公司。因企业(合作社)经营困难,截至2021年3月,2020年度的固定分红未支付。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对怀化公交集团营运情况进行了审计,该集团逐步调整营运线路,增加公交覆盖面,不断地适应城市发展及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但在经营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运管理方面
1.给长期不在岗员工继续缴纳“三险一金”。怀化公交集团一下属公司2018年至2020年10月有15名员工不在岗,但仍缴纳“三险一金”,用这部分人员的工资聘请临时工做车辆保洁工作。
2.人员结构不合理。截至2020年11月,怀化公交集团共有员工1870人,非驾驶岗位人员占比64.22%,人员结构不合理。2019年人员薪酬成本占营业总成本的50.75%,企业负担重。
(二)对外投资方面
1.怀化公交集团总公司将一子公司承包给内部职工,30万元借款未收回。承包期间,应收未收子公司占用的办公楼租金52.41万元,未收取子公司占用公交营运车辆及站台广告使用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同时,怀化公交集团未经公开招投标先后5次与承包人的公司签订北斗GPS调度系统等采购协议,涉及金额508.40万元。
2.2014年7月,怀化公交集团中方子公司与一民营企业共同出资成立黛勾黛丫公司。合作期间,黛勾黛丫公司支付中方子公司门面及楼房租金3万元,但中方子公司未入账。2016年8月底,怀化公交集团前任董事长未经集体研究,签字同意双方解除协议并补偿民营企业8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怀化公交集团城北站场两栋四层办公楼,除一栋2楼由校车公司和一公司使用外,其余楼层和另一栋办公楼全部闲置。4台充电桩未及时安装、后台管理系统长期闲置未使用。
(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
2018年7月25日,怀化公交集团未经市国资委批复,自行决定委托一公司代理采购新能源公交车102台、充电桩51台及配套设备,采购预算金额7000万元,且未经董事会研究。
八、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怀化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中方县、沅陵县、麻阳县、芷江县、通道县和洪江区使用新增财政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已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九、政府投资工程结(决)算审计情况
2020年,我局共审计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209个,完成审计金额20.62亿元,审计审定金额17.52亿元,核减金额3.1亿元,核减率15.02%。在审计中发现,还存在项目未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地质勘察不准确、结算价超概算、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等37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约8.06亿元。
十、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40个,查处违规金额21.5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2.3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286万元,通过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17.56亿元,向纪检、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3人,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在农村公路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市审计局已上报了市委市政府,其中审计要情5篇、审计专报3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涉及财政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一、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一是合理编制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与工作量相匹配;加强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和规范性。二是培育税源,规范征收,加强非税收入清理,防范财政支付风险。三是规范专项债的举借和支出管理,提高专项债项目盈利能力,缓解还债压力。四是抓好项目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无绩效或绩效不高的项目,调减预算安排,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对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切实可靠的落实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发挥智慧怀化项目效能,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确保社保、乡村振兴等民生资金安全和使用公平。三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引导、扶持农业产业项目发展,规范涉农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加强项目后续发展的检查。
(三)继续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善问题整改方式
一是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制度的执行,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核实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由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的整改结果。二是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下,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式,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标准统一的整改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和延伸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上,采用不同的整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