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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怀化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16:07 信息来源:怀化市审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怀化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

——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收入征管体系逐步完善。2019年,全市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成功运行。市本级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48亿元,增长3.29%;完成地方收入33.32亿元,增长4.19%。 

——以保障“三保”支出为主,调整支出分配结构。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亿元,增长13.45%;科学技术支出3.45亿元,增长60%;节能环保支出1.66亿元,增长59.51%。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财政管理不断加强。市本级偿还债务利息6.99亿元,债务风险等级由“红色”转为“橙色”;全年支出精准脱贫市级财政资金1.1亿元,支出节能环保资金1.66亿元。市本级全年消化财政暂付款7.6亿元。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在对124家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延伸审计了35家市直单位。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6.37亿元,支出总量70.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32亿元,支出114.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亿元,支出1.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12亿元,支出26.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在财源治理、“三保”和防范风险等方面加强统筹管理,认真履行了职能,支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投资项目进度缓慢

市本级有3个项目进度缓慢,分别是怀化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建设项目、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和2018年怀化高新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合理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619.98万元,调整后为1.7亿元,但决算数是1.45亿元,比调整后的预算少2500万元,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5.13%。

(三)预算执行管理有待改进

1.资金支出后续管理欠缺。2019年,有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50%,结余结转1.7亿元。

2.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主要是国库年底支付比例过大和部分市直单位支付进度不均衡。

3.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规范。有14个单位无预算采购6,808.06万元,32个单位超预算采购1.77亿元,超预算341%。

(四)资金绩效有待提高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中有3项基金计708万元连续结转超过两年。市直预算总账应付国库集中支付余额中有4.35亿元超过两年未使用完。

(五)财政综合管理有待加强

主要是1,941.7万元预拨经费超过两年未核销,财政借款17.43亿元未收回,市本级非税待查收入余额1.78亿元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在对市本级124个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和市幼儿园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进一步压缩了经费开支。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不到位

1.市农业农村局无预算支付购置费29.58万元,收取评审费3.16万元未及时缴存非税。

2.市水利局重复列支13.88万元,报销打印费11.75万元不规范,多支付合同款5万元;其直属二级机构未按规定程序发放防汛值班加班补助15.18万元,虚列防汛业务费支出2.82万元。

3.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拨付到5个县以奖代补资金共220万元滞留在当地县财政,截至2020年5 月仍未拨付。

4.市幼儿园未及时退还幼儿伙食费33.59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1.市农业农村局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共170.44万元,闲置专项资金100.67万元,挪用各项资金77.71万元,结余资金288.98万元未交回市财政。

2.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挤占专项资金6.85万元,将“综合改革经费”2.18万元用于其他方面。

(三)资产管理不到位

1.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直属企业9处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6.48亿元,但该社未对资产有效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2670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1,481.52万元房产闲置;欠收租金14.77万元。

3.市水利局有154.71万元电站分红收入未及时结算上缴市财政;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坐支收入89.6万元,欠收租金20.65万元。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2018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执行偏差大。

一是溆浦县和洪江市等7个县市区欠缴财政配套补贴资金3.96亿元。二是全市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仅为70.23%。

2.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发放审核监督不到位。

有48户缴存对象办理了同一套住房提取和贷款业务,超过规定额度107.2万元;有31名贷款人在贷款后停止缴纳公积金,涉及贷款金额853.4万元;有45.54万元历年贷款逾期资金未收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16户购买豪华住宅的缴存人员发放贷款651万元,向41名缴存人员超额度发放贷款291.26万元,向逾期次数超过规定要求的贷款对象发放贷款50万元。

(二)市本级2018年至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1.基金征缴不规范。有101.92万元基金征缴不到位;未及时清退多预缴的基金15.71万元。

2.基金发放服务监管工作不到位。多发放已去世退休人员养老金3.33万元。

3.基金财务管理不严谨。有958.16万元利息收入未转入职业年金归集户;未开展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工作,涉及2579人计4262万元。

(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对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跟踪审计,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四、涉农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2019年,市审计局对沅陵、麻阳和溆浦3个县自2018年以来的扶贫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审扶贫资金4.6亿元,抽审扶贫项目47个,共查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9个、涉及问题金额9,209.19万元。该3个县主要还存在扶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项目安排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到位和扶贫项目验收、招标不实等问题。

(二)2018年以来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审计局分别对靖州县、沅陵县、麻阳县、辰溪县、溆浦县和洪江市6个县市2018年以来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发现6个县市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4个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不科学不合理、4个县市滞留闲置专项资金1.85亿元、2个县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36.93万元、一个县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0.89万元等问题。对该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上报审计专报1篇,移送案件线索9件。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我局对麻阳县、洪江市和鹤城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开展不到位

洪江市漏报欠款251.83万元,虚报清偿额31.41万元。麻阳县没有建立起全面、准确的清欠总账明细账、清偿计划和整体欠款清偿时间表。

(二)未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

洪江市有22个项目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6个项目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个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12个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三)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

麻阳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污水截污工程和处理工程进度缓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尚未开工。

(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期管理未能跟进

麻阳县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划定,水费价格中包含的折旧费及维修费未按规定专户存储。

(五)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政策落实不到位

鹤城区疫情防控资金92.45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2.92万元未及时拨付企业;未对疫情防控资金实行专账核算,违规使用疫情防控资金1.09万元。

(六)稳就业政策执行有偏差

鹤城区目前仅完成1家企业申请困难企业的认定;有5人取得创业担保贷款,但贷款资料不全。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市农科所、原市工商局和市商供校等5个单位6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金额7.35亿元,其中违纪违规金额1,119.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24亿元;负直接责任金额441.05万元,负领导责任金额7.3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职责履行不到位

1.市农科所未采取措施保护杂交水稻新品种粘两优1086的品种权;在知晓基建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的情况下未履行业主单位的监管职责。

2.市商供校发放招生劳务费352.25万元,其中学校班子成员领取65.9万元;原商校680.49万元固定资产和48.86万元债权债务未纳入商供校管理。

(二)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市农科所少计资产354.7万元;购置中央空调20.23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坐支收入4.5万元。

2.原市工商局200.96万元罚没收入未执收到位;违规在行业协会报销公用经费10.14万元。

3.市商供校规避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装修工程54.06万元、采购电缆11.01万元;收取各项费用20.3万元账外坐支;虚列事项套取资金72.55万元。

(三)履行经济监管职责缺位

1.市农科所未及时清理2013年以前发生的应收款385.76万元和应付款314.78万元;职工借款5万元长达8年未收回。

2.原市工商局未与两个行业协会脱钩,1.17万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及36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2000平方米的7层房屋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面积为零。

3.市商供校欠收租金40.98万元;闲置27.75万元烹饪设备;接受捐赠10万元设备未入账;拆除账面价值15.51万元的宿舍楼未报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学校食堂结余46.7万元未入账,违规用于老师伙食开支33.4万元。

(四)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

原市工商局46名工作人员在市消协领取春节、端午节等节假日值班补助4.28万元。市商供校违规对学校领导班子发放加班费和招生奖励13.6万元。

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2019年以来,市审计局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市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黄瑜、市水利局局长胡金华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两个部门主要存在部分资金征管和分配不合规、部分环保项目未完成、督促整改和监测工作不力等问题。

八、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怀化仲裁委员会、市林业局及其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怀化仲裁委员会主要存在公务接待费和培训授课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市林业局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合规,下属企业债务资金2000万元闲置10个月,增加利息负担82.96万元;违规集资1368万元,支付集资利息335.21万元,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6.82万元;未清退集资款44.16万元。二是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下属单位欠收租金310.11万元。

九、政府投资工程结(决)算审计情况

2019年,我局共审计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173个,完成审计金额23.75亿元,审计审定金额20.64亿元,核减金额3.11亿元,核减率13.1%。在审计中发现,还存在项目未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程序、未进行地质勘察就进行立项和设计、施工单位没有施工资质、招标控制价高于财评预算价、工程没有编制预算等问题。

十、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28个,查处违规金额2.7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8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682万元,通过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5.24亿元,核减投资额3.11亿元,向纪检、司法、税务等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4件,已处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2人,追缴各类税金598.8万元,追补工伤保险基金62.55万元,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及农村公路建设方面。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市审计局已上报了市委市政府,其中审计要情6篇、审计专报10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涉及财政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十一、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维护预算严肃性

一是落实好零基预算,预算编制要统筹考虑收支事项,合理编制预算。二是严格执行预算,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盘活财政资金。三是采取措施收回、核销出借的财政资金,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二)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严把政策审核关,充分利用大数据,定期核查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资助条件。二是推进民生项目进度,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制度,确保民生项目按期完成,巩固脱贫成果。三是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聚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从源头上整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审计查出普遍存在或反复出现的问题,健全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整改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