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8 00:00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今年是落实《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处理办法》的第二年,市人民政府及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对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十分有力。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已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的要求,将预算草案的功能科目细化到项,基本支出经济科目细化到款、项目支出细化到类,已向市人大财经委抄送了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
2.关于预算安排欠合理的问题。一是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的问题,市财政将严格执行市政府决定,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管理使用产业发展资金。二是安排专项业务经费欠合理的问题,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将严控专项,按照精准定性、精准甄别、精准立项、精准考核四个精准的要求编制专项业务经费。三是收入征管经费安排欠合理的问题,市地税局及财政局已将结余的收入征管经费1.31亿元全部转入国库管理,今后科学合理安排收入征管经费。
3.关于房产出租收入税费征管存在漏洞的问题。税务部门积极整改,目前已征缴入库地方税收195.2万元,其中营业税、滞纳金及附加57.7万元,房产税及滞纳金136.9万元,增值税0.6万元。
4.关于未按规定清理、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的问题。一是未对代管资金账户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已整合统筹支持企业发展税收奖励存量资金483.53万元用于产业引导发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存量资金465.65万元用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升级改造。二是未将结余资金5.09亿元收回国库统筹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在编制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时,已将以上结余资金统筹用于扶贫、产业引导发展等民生项目,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欠严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今后将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违规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或将费用转嫁其他单位的问题。市公安局违规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的两个问题已采取使用其他经费弥补借用额度的措施整改到位;市交通运输局费用转嫁其他单位的问题,已采取规范账户资金拨付、强化干线办干线公路工程及前期费用独立核算的办法整改到位。
3.关于未按规定清理认定处理结余结转资金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协调相关部门,正在清理项目未完成的具体原因,针对问题采取可行的措施,加快项目进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机关财务已于
4.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今后在采购中将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做到“先审批,后采购”,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内进行采购,完善内控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欠完整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已经按规定将市财政批复的预算向社会公开。
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技改和科技项目审批不严的问题。市经信委对新晃中寨半江铅锌矿和沅陵碣滩茶业有限公司的两项技改项目未达到申报技改补贴最低投资额的问题,已责令当地县经信和财政部门收回专项资金22.4万元,上缴市财政;针对向华电子、梨树园涂料公司未达到申报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问题,市科技局已对《怀化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2.关于部分企业虚报资料或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市经信委已要求相关县市区经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针对企业进行了技改,但又利用虚假发票领取技改补助资金的情况,对20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企业做出书面检讨,决定收回技改补助资金357.32万元,目前已收回88.3万元;湖南鸿森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已责令会同县经信和财政部门收回专项资金13.1万元,上缴市财政。针对湖南金天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虚报面积和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复申报面积的问题,已责令经信和财政部门收回专项资金67.65万元,上缴市财政,目前已收回湖南省博士康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34.65万元。针对重复申报科技类项目的问题,市科技局已收回洪江市崇山纽荷尔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5万元。
3.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鹤城区工业集中管委会保证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2.9万平方米。
4、关于部分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中方县、新晃县、芷江县、辰溪县已将县级配套资金拨付到位。
四、教育助学金及教育收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对审计指出的助学金发放不及时、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能享受免学费及助学金优惠政策、城区学校普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部分收支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等问题进行了清查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共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7次,责令学校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讨4次,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讨9人。2017年5月9日下发《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局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有关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整治。2017年6月22日,联合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怀化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4年6月以来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教育局通过加大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逐步规范教育助学金和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
五、扶贫审计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重新复核贫困户信息、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收回违规资金、问责处理责任人员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比如洪江市已追回雪峰山林场职工唐某套取的扶贫资金30万元,对涉案的林场原厂长张某等11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市、县相关部门采取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清退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追回违规享受的住房保障待遇等措施积极整改,5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筑材料定价问题,建立了联合定价机制,主要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25%;市审计局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补充、更正相关资料,对高估冒算的项目直接扣减工程造价;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被审计对象及其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欠缺,执行国家政策有偏差的问题,怀化三中及市交警支队规范了收费行为,停止了无依据收费项目;针对履行监督职责欠缺,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使用收入流失的问题,市交警支队规范了资产出租程序;针对部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违纪违规的问题,市中心血站干部职工已退回违规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津补贴78.47万元,有关责任人员被移送市纪委进行问责处理;溆浦县法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