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二0一六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怀化市审计局对怀化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审计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怀化三中、市森林公安局等5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 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5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32%,其中:地方收入26.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4%,较上年增加3.11亿元,同比增长13.12%;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3%,较上年增加9.51亿元,同比增长21.61%。
2015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8.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80%,较上年减少27.58亿元,下降48.96%;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8.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38%,较上年减少22.55亿元,下降44.26%。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3亿元,完成预算的148.58%,同比增长14.4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4%,同比增长15.34%。(不包括实行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4亿元、支出7.58亿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3万元,完成预算的6.38%;支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6.38%。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财政等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公共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欠细化。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编制欠细化,需要在年中经相关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后才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影响预算执行到位率。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欠完整。年初市财政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964.80万元,2015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实际采购30306.53万元,为预算的253.30%,超年初预算1834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教育、城建预算以及医疗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所致。
(二)预算收入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库。2015年末,市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未缴国库收入21299.85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723.16万元、非税专户利息收入235.95万元未缴入国库。怀化经开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年末余额7523.45万元,未缴入国库。
2.待查收入确认、清缴不及时。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5年“待查收入”科目年末余额11613.82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无法及时缴库。待查收入年初余额11733.79万元,2015年月平均余额14400.23万元,年末余额11613.82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支出进度偏慢,年底集中支出数额大。2015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9亿元,其中:1至9月支出占全年支出的48%,10至12月支出占全年支出的52%。年底集中支出数额大,12月份支出占26%。
2.部分代编预算下达迟,当年未发挥资金效益。年初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和成果转换扶持资金1000万元,市财政全部于2015年12月才下达给下级财政,致使当年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3.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担保资金闲置未用。2012年市政府决定出资2000万元,支持怀化农业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设。2014年至2015年市本级预算共安排2000万元资金给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至2016年4月25日止,该项金融扶贫担保工作尚未启动。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市本级安排的资金以及12个县市区缴存的4500万元共计6500万元存放在国库零余额账上,资金未使用。
(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专户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审计抽查部分财政专户结转结余情况发现: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在财政专户,截至2016年3月底,结转两年以上尚未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160.21万元,未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
2.部门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资金结转结余47455.36万元,经市财政部门确认:其中结转40949.91万元、结余6505.45万元。至
(五)5个部门预算执行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审计发现的问题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怀化三中、市森林公安局5个部门单位。审计主要发现如下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市财政局和市人防办在编制2015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上年结余全额编入预算,分别少列2282.67万元和166.65万元。怀化三中专项业务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1646.9万元,未细化到具体的专项和具体的项目。
2.部门预算约束性不强,人员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数与执行数差异较大。2015年,市人防办人员经费预算支出441.29万元,当年实际支出980.7万元,比预算数多539.41万元;怀化三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153.8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486.92万元,比预算数多1333.09万元;市森林公安局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136.4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25.82万元,比预算数多89.39万元。
3.违规收费。2015年,怀化三中违规向学生收取培优辅差费(晚自习及周末补课费)203.75万元。
4.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市财政局2015年收到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的代扣手续费45.16万元直接作为局机关其他收入,未作预算收入上缴国库。
5.车辆运行费超控制指标4.88万元。市人防办年初预算车辆运行费控制指标4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48.88万元,超控制指标4.88万元。
6.市殡葬管理处公墓管理费征收数据不清,管理不规范。根据《怀化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市民政局所属市殡葬管理处对安葬公墓的墓户从安葬后第二年起,按照50元/年座标准收取公墓管理费。根据市殡葬管理处下属机构怀化市公墓管理所的清理结果显示,从1997年建设公墓陵园以来,万福园陵园1790座公墓中有973座未交公墓管理费、有817座只交数年和预交10年公墓管理费。金福园陵园457座公墓只收取了部分管理费。由于历史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对于两个陵园应收多少、欠收多少公墓管理费,市殡葬管理处无法提供准确数据。
7.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市森林公安局采购防火机等物资设备237.95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市民政局办公楼等“三院合一”工程7878.31万元已竣工决算并付使用,但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
8.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欠规范。市财政局未将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市人防办在网上公开的部门预算收支数额与实际批复的预算收支数不一致,网上公开数大于实际批复数174.68万元。
三、2015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643个,查出违规资金10.61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31.37亿元,通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1.85亿元,核减工程造价6.01亿元。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50个,查出违规资金1.71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5.36亿元,通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87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47亿元,提交审计要情11期,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25条。
(一)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怀化市审计局对市城建投、市交建投、市水务投、怀化经开区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他部门预算单位的共9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总金额29.87亿元,其中已完成审计项目63个,完成审计金额19亿元,核减工程造价2.47亿元,较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11%。通过审计,揭示了项目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量签证、变更审批、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管理、程序履行、内部控制等方面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201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怀化市审计局共实施了14个单位14名党政领导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直单位(含市直医院院长)13人,县属副处级事业单位1人。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145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4809万元,其中由被审计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的7587万元,负领导责任的8674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履行政策执行权不够严格。集中体现在财政预算执行、部门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如:医疗、教育行业政策执行有偏差,惠民政策实效打折扣,社团组织未完全与单位脱钩等。
二是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欠缺。审计查出部分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欠缴税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财务管理欠规范等问题。
(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16年3月,怀化市审计局对溆浦县、新晃县、洪江市、鹤城区四个县市区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等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资金管理中存在拨付滞后、套取、挪用等问题。2015年四个县市区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52万元,当年扶贫项目报账支出2857.46万元,项目资金报账率仅为15.83%。至审计截止日,四个县市区累计共有13068.89万元滞留在财政账上,未能及时发挥效益。另外,个别单位虚报项目资料套取、挪用扶贫资金。
二是项目管理中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项目库、实施进度慢、项目计划约束性不强等问题。未按要求建立扶贫项目库和项目管理台账,四个县市区不能提供本地区扶贫项目库整体信息。项目实施进度偏慢,四个县市区2015年计划实施扶贫项目1021个,未启动和实施的项目466个,占项目总数的45.64%。部分县市区扶贫项目计划约束性不强,项目变更的随意性较大。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