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1-07 00:00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怀化市审计局
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07]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07年对怀化市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介
200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收入征收单位及各预算组织、实施等职业部门的艰辛努力,依靠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广大纳税户的配合,财政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收支任务。
(一)确保了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收支的平衡。2006年度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35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比上年增长20.56%。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财政收入增幅远远高于GDP的增幅,体现了我市经济运行整体质量进一步看好。同时去年财政部门在预算总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一方面加大控制力度,另一方面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力度,2006年全市财政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各县市没有出现欠发工资现象,市本级将过来由单位自筹的部分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支出结构也进一步合理,农业、教育、卫生等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增长,社会救济支出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有大幅增长,增长幅度均在20%以上。体现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更趋完善。
(二)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取得突破;非税收入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进展顺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全市农民基本实现了税费零负担。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模式。
(三)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促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财源建设投入,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突出中心城市建设,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投入财政资金2200万元,由财政提供担保申请贷款2000余万元,为市区4条主次干道路面改造、44条背街小巷路面硬化、第二垃圾处理场建设等一大批城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财政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国库共计2602万元
此次审计发现市地税湖天分局税收过渡户年末留有余2额2182万元;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税收过渡户年末留有余额81万元;财政资金专户―税收过渡户明细账年末挂有应缴国库的预算收入339万元。
(二)挪用专项资金
(1)2006年4月,市财政部门从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账户拨付安纺离退休人员医疗费273万元。2006年9月,从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账户拨付消防支队医疗费95万元。
(2)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挤占93万元用于市物价局的工作经费。
上述违纪行为,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已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
(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6年市本级财政实现行政性收入6692万元,全年集中事业性收入476万元,合计7168万元,全年已上缴国库3690万元,另外扣除市公安局、鹤城公安分局第二代身份证款应上交省公安厅463万元,城市配套费1456万元,探矿、采矿权收入1155万元以外,余下404万元未缴入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以上已责令改正,及时缴入国库。
(四)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2006年基建资金产生的利息15.6万元应缴未缴预算。
(2)市财政局将省信托怀化债权债务清算组收回的放贷资金302万元,未上缴财政。以上已责令改正,及时缴入国库。
(五)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2006年市本级财政共出借财政资金4300万元,其中:借给芷江机场有限公司400万元,借给正清公司200万元,借给怀化电力集团500万元,借给城管局二垃圾场基建款500万元,借给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市道路改造款1800万元,财政局经建科代借建设款900万元(借给怀黔路500万元,正清路400万元)。至2006年末,除正清公司已归还200万元;芷江机场有限公司已归还300万元;财政局经建科已转列支出300万以外,尚有3500万元未归还。加上以前年度借款,到2006年末,市本级财政共借出财政资金10110万元。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已责成财政部门改正,限期追回。
(六)其他问题
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退耕还林基金、专项补贴、副食品风险基金、粮食挂账补贴等五项基金利息收入,到2006年底,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01万元,应转入相应的专项基金而未转。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已责令改正。
(七)延伸审计市工业园的情况
市工业园自设立以来收到的土地出让收入未缴入金库,未列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全部拨付给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算管理不规范。对工业园的财政监督,市政府已明确从今年起,一般预算收支计划报市财政局预算科,基金预算收支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分别并入到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报市人大审批,接受市人大监督。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同时建议:
第一,顺应改革趋势,积极建立符合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审计中发现,2006年市财政给企业拨款、借款金额较大。而我国正在构建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要求,公共财政以满足公共需求为己任,立足于非赢利性领域。财政资金应从生产经营性领域退出。财政应积极推行部门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各项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第二,清理债权债务,严格举债程序。一是要对现有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明确责任以减轻财政负担;二是要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债务。
第三,财政对单位实行部门预算要按照零基预算安排预算收支,对职能部门应保障其工作经费。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所属单位认真整改。各单位成立了整改小组,至2007年8月30日,各单位已基本整改,整改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