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2 16:27 信息来源:怀化市审计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等法律规章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精神,现对我局年度报告进行认真编制,本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现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23年,怀化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中心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审计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同时不断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制度保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将审计工作动态、廉政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67条,党建、文明创建、结果公示等其他类70条。全面完成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等事项目录清单的填报、审核、发布等工作。同时拓宽信息公开载体,通过署官网、省厅网站、市政府门户网、市审计局信息网等广泛宣传审计工作,全年我局发表新闻宣传信息82篇,其中省级及以上37篇,市级55篇,积极传播审计正能量。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是发布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二是发布了怀化市审计局《关于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购买第三方机构协审服务邀请公告》《关于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购买第三方机构协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中共怀化市审计局党组推动构建“亲清”履职关系的正面负面清单》,将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购买中介协审服务全流程和审计履职正负面清单,在局官网进行公告,促进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发布了怀化市审计局《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文件;在市政府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怀化市审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促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发布了怀化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含政府投资专项和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等财务文件,促进机关财务规范管理。五是对新修订《审计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等进行挂网宣传;对全市审计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全年发布审计工作动态16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利用网络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公开申请。规范做好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复核、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线上、线下各1件),均按规定进行了答复。
(五)信息公开相关建设情况
一是执行领导工作机制。继续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工作机构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余各科室积极配合办公室工作。二是发挥各栏目宣传作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第一,结合审计机关成立四十周年,在官网开辟了“怀审奋进40载”专栏,向13个县市区审计机关发布“讲述您与审计的故事”征文启事,共计发布宣传信息16篇,其中《不忘来时路 砥砺再笃行——怀化市审计机关风雨兼程40年》在湖南日报刊发;借鉴省审计厅宣传做法,开辟“政策法规”专栏,改变以往将法规政策发布在“文件通知”“规划计划”等栏目的不规范现象,建立起审计法规政策网上宣传阵地;开辟了“审计线索征集-码上举报”栏目,对开展的相关审计项目发布网上线索征集公告,提高审计的社会公开透明性。第二,围绕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基本决策信息,及时公开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2022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财务管理情况;及时发布与审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第三,围绕上级相关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一年来,我局结合政协提案办理和“12.4”宪法日宣传,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发布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题活动专栏,不断推进政务信息服务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审核监管。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健全《怀化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从严执行去年制定的《怀化市审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办理公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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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 制发件数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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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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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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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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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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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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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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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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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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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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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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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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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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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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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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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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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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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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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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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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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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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怀化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随着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我局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还不适应;二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还不够经常;三是对网站栏目的日常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根据保密法和《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对审计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以公开促进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怀化市审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