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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审计局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购买第三方机构协审服务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7:13 信息来源:怀化市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3年56日~8日

怀化市审计局对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财务审计购买第三方机构协审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审计局太平溪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采购项目预算:18万元

(三)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四)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023年5月至8月)

二、采购需求

(一)怀化本地会计师事务所;

(二)派出四名会计人员参与项目审计工作,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熟练、敢于担当、作风正派、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为该单位的在职人员,熟悉基建财务审计知识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或为注册会计师,有从事国有企业基建财务工作或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主要服务内容在我局审计人员的带领下,服从工作安排,检查项目财务、基本建设程序、征收安置等相关资料,摸清项目基本数据,发现问题做好审计取证单,协助做好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等工作。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职业操守,遵守廉政纪律,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第三方机构若为审计项目实施概算、预算、结算、工程招标代理、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设计的,或有其他业务、利益关联等应当回避的情况时,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对审计中获悉的相关信息,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相关数据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选取供应商的方法

对派出人员、社会信誉、业绩、费用四个方面各占25%进行综合比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机构。再经电子卖场交易,签订合同。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17:30。

(二)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怀化市审计局办公室(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912室)

(三)提交方式:当面提交密封的书面材料。

(四)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如下材料(一份):

1.营业执照、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供应商承诺,格式见附件一;

3.派出人员、社会信誉、业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称:怀化市审计局      

 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19楼      

联系人:徐主任

 编:418000

 话:0745-2716310


附件一 ⠂ ⠂ 

供应商承诺

致怀化市审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全部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服从采购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实施概算、预算、结算、工程招标代理、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设计的,或有其他业务、利益关联等等服务的供应商。审计人员也没有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