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01 11:35 信息来源:市局财金科
怀化市审计局在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将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结合起来,完善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了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相配合的审计监督新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审计组人员针对查出问题主动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使其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审计查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方向有初步认识。
二是建议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参与问题的整改过程,使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整改,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及部门业务流程,树立审计思维,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化整改措施。
三是对整改结果进行审议,指导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对问题分类整改。如对非共性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客观原因形成且难以一时整改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对因体制机制产生的问题,在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督促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供稿人:黄民洲 审稿领导 刘序国 联系方式0745—2716310 怀化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