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3 00:00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近日,沅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的《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局2017年实施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
参加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认为,沅陵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客观指出了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审计意见切实可行,审计成果较为显著。同时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以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为审计主线,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原则,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加大部门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要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合理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增加被审计单位数量,重点审计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绩效,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和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审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扶贫、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损失浪费等行为。四是加大政府性债务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要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效益、偿还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审计监督,积极防控债务风险;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制度,逐步实现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五是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由审计部门提出整改清单,县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审计、监督部门要跟踪督办。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加大问责处理力度,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财经秩序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要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