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2 14:46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社区服刑人员是需要社会给予特殊关爱的对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困扶助工作,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帮助他们重视生活信心,激发他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的一项重要矫正举措。
黔城司法所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赵某,在服刑期间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各项社区服务,表现较好。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在得知赵某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小孩,一个小孩在上小学,另一个小孩才刚刚出生几个月,家庭条件十分困难。考虑到赵某的实际情况,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经研究决定给予服刑人员赵某资金扶助。
2017年12月27日,赵某含泪接过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手中的扶助资金,并表示在今后的服刑期间,更要乐观面对生活,一如既往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为自己以后的人生开辟新篇章。(钦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