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3 15:5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2019年11月29日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考试成绩公布及核查
(一)成绩公布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分数核查
2019年在怀化考区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填写好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怀化考区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到怀化市司法局(市民服务中心A栋16楼1623室)申请分数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分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的时间
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携带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来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1.时间
2019年12月20日至29日(周末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
怀化市司法局(市民服务中心A栋16楼1623室)
3.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不到自己的学历信息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32㎜)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0745—2712723
怀化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