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1 14:58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2025年,怀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五新四城”战略实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细化学习清单,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组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举办全系统政治轮训班、“司享汇·司法行政大讲堂”14期,覆盖干警1800余人次,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提升政治能力。
二是深化理论武装,凝聚法治共识。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学习研讨、宣传阐释、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核心要义,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等重要文献。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基层法治阵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与实践伟力,全面展示法治建设丰硕成果,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怀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推动市委、市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述法考评制度,坚持真考实考严考,采取“现场述+书面报”模式,实现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全覆盖。扎实做好中央和省委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全面销号。高位推进市本级法治督察,由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督察,对其余市直部门及县市区开展书面督察,精准查摆问题短板、深挖症结根源。深化“法治督察+党委巡察”贯通机制创新,制定出台《怀化市推进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工作贯通协同的若干措施》,对37家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法治督察,发现问题线索147个,形成长效机制5项。
二、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精研立法赋能,夯实良法善治根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提请市人大审议《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若干规定》《怀化市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怀化市殡葬管理服务若干规定》3件地方性法规。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流程图》,推动审查事项、程序、文书标准化,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查率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审查、登记规范性文件29件,备案县市区规范性文件86件。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和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涉民营企业等3次专项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文件545件。规范高效办理政府合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各领域涉法事务205件,涉及资金近百亿元。
二是护航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扫码入企”15000余次,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5.02%。开通“热线+网络+扫码”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收集线索300余条,督办问题165件。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千名仲裁员联千企”“送解优”等活动,紧扣全市“5+10”现代化产业体系,遴选36名骨干律师组建12个产业链法律服务专班,建立“链长+律师”结对机制,针对产业链企业需求开展“点对点”服务,为享怀箱包、怀仁大健康等90余家重点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800余次,帮助企业规避跨境贸易、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涉及金额超2亿元,调解产业链上下游纠纷42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三是拓展涉外法治,服务开放发展大局。高标准建成湖南(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入驻仲裁、公证、涉外律所、商事调解等法务业态,联动陆港法庭、检察工作站、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涉法机构,构建起法务商务政务融合发展格局,填补五省边区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空白。自2025年7月正式运行以来,举办培训等活动50余场,接待咨询3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劳动仲裁案件184件、商事金融调解案件181件,受理公证事项1533件(含涉外公证82件),化解跨境纠纷2起,涉案总金额达7466.47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省人大、省委政法委、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考察团、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以及重庆市高院等各级领导到陆港法务区调研指导工作。2025年11月,法务区还作为第十八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的主要观摩点和法治成果展示案例,得到大家一致认可和好评,相关经验在《法治日报》《湖南工作》刊发。
四是普惠便民惠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74件、公证6832件、仲裁107件、司法鉴定6080件。积极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安心行动”等活动,受理农民工权益案件660余件,有力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强力推进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试点工作,成立旅游仲裁中心,会同市国资委出台关于运用仲裁制度高效化解国有企业经济纠纷的指导意见,截至2025年底仲裁标的额已逾3亿元,为2024年的1.2倍。
五是深化普法宣传,厚植全民法治沃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承办湖南省“你学法我送票·跟着旅发大会游湖南”活动启动仪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禁毒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累计发放资料20万份,开展讲座120场,集中宣传140场,赠送法治宣传实物5万份。建成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深化“法治+非遗”融合,辰溪开设“非遗+普法”课堂,靖州、新晃等地推动苗侗文化与普法结合。通道县坪坦村等6个村申报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居全省首位。洪江市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市。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织密制度网络,筑牢规范执法基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流程管理,制定《怀化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怀化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通过约谈负责人,扣押、吊销执法资格证等方式,推动执法考试通过率由全省末位跃升至全省前列。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发布涉企行政检查“正负面清单”各15条,为行政权力立规矩,并将该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培训考核、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全链条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在重点执法领域深化落实。
二是创新柔性监管执法,彰显温情法治温度。在全省率先开展柔性监管执法试点,建立“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等制度,针对旅游领域出台7项轻微违法免罚举措,推动出台“惠旅宠客”五条措施,将“福地怀化・懂你如家”理念融入执法日常,全年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案件达12.39万余件,占比35.6%,推动行政处罚案件总数同比下降27.91%、罚没收入同比下降12.58%,外地游客投诉量下降40%。
三是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全域共治格局。抓住《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出台实施的有利契机,推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全部完成更名挂牌。探索构建“4+N”一体化监督机制,统筹法治督察、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内部力量,与市人大、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单位建立定期沟通、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首次将行政执法质效、涉企行政检查等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选取21家市场主体聘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吸纳专家、记者、律师等社会力量加入特邀监督员队伍,推动执法监督从“分散作战”到“协同攻坚”转变。
四、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畅通复议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规模稳步扩大,2025年新收案件1722件,同比增长84%,“掌上复议”线上平台已成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重要渠道。随着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选择通过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意愿显著增强,复议首选率升至82.1%,收案数量达到同期一审行政诉讼的2.9倍。案件实质化解成效持续凸显,调撤率达47.4%,复议后诉讼率降至11.5%,近九成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就地化解,实现了从程序办结向实质解纷的深刻转变,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行政资源。
二是强化精准纠错,倒逼执法提质增效。持续以繁简分流、公开听证、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支撑等举措提升办案质效,简易程序平均审结时限压缩至45日。同步建立“动态预警+主动纠错”工作机制,制发纠错风险告知书50份,有力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整改。始终坚持有错必纠,全年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28件,直接纠错率15.3%。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发布典型案例、编纂工作白皮书等方式,靶向整治执法共性问题,强化类案规范指引,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三是深化协同共治,提升法治建设质效。深化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三位一体”协同机制,严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推动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同比分别下降15、13.9个百分点,降幅分别居全省第三、第二位。健全府院常态化联动会商机制,高效化解管辖权争议、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等一批重点难点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16起(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共30起,占比9.5%),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市长带头出庭应诉,各县市区政府(除新晃县外)主要负责人均出庭应诉1起。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持续提升政府法治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