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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怀化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0-27 14:50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怀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担当作为,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法治怀化建设、平安怀化建设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连续6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我局被司法部评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被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评为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单位,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创新开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合作制公证机构、推动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获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面完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迁建项目,均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相关市领导高度肯定。

一、聚力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全面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大会报告、相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弘扬建党精神,组织干警到红色纪念馆参观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深刻洗礼,理想信念得到锤炼。党建体系不断健全,党支部“五化”提质建设成效明显,法律服务行业党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开展作风专项建设。严格落实“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要求,聚焦“思想不解放、不创新,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政令不畅通、不落实”的问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讨论、开列问题清单、“我为二次创业做贡献”活动等工作,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进一步提升了政治能力、强化了宗旨意识、明确了目标方向、激发了干事热情,形成了作风新常态。三是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建成党建廉政文化活动室,充实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建报刊等各类书籍,利用过道走廊等墙面制作形成“文化矩阵”,内容涵盖机关文化、党建文化、廉政文化、道德文化等,提供了理论学习、思想淬炼、道德涵养、业务提升的学习新阵地。全年开展党性教育、元宵灯谜会等系列“党建+清廉”活动35次,全覆盖开展廉政家访、廉政谈话,全方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着力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全系统干警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着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前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严把干部选任“入口关”,严防“带病提拔”,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风气。五是充分发挥堡垒先锋作用。扎实开展“政法单位联基层、政法干警进村(社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40名干部职工与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40个乡镇及80个村(社区)结对,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基层治理方面问题。深入开展“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与鹤城区乡村振兴局、红星街道、香洲社区共同成立了临时联合党支部,全力助力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抗疫招募活动51次,报名人数1096人次。积极组织律师党员志愿者下沉社区,各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捐款捐物,价值10万余元。坚持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五个到户”行动,认真做好新晃县高坪村防返贫监测、人居环境整治、产业扶持等工作,协助该村引进投资规模达1.5亿元养猪项目,统筹60万元盘活闲置养牛基地,收集各类民情民意158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13个。

二、聚力依法治市,推动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发挥法治统筹作用。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督导职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全力推动“一规划两方案”制定和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辰溪县委书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等5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集中述法。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对13个县市区和6个重点执法部门进行了实地督察,形成了督查报告,并将督察发现的问题列成清单予以交办督办,限期整改。二是提升法制参谋质效。积极配合地方性立法工作,完成了《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怀化市民族民间医药促进条例(草案)》《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查工作。启动新一轮市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优选新一届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9人、市法律顾问单位1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助力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全年共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8件,办理县组政府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1件。审查政府合同43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7份;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领导批示件等涉法事务54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12份。三是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进一步深化复议体制改革,增加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43名,提升了复议应诉专业化建设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推动行政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6件,审结案件210件,其中市本级办理135件,办结80件,结案率59.26%;综合纠错142件,综合纠错率67.6%。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366件,结案302件,综合败诉率仅16.5%。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对符合条件的9769人予以换发证,确保依法执证规范上岗。积极推进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9个类别工具98项。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案件400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对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人员着装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着力维护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四是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大力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等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创建指导力度,切实提升创建质量,辰溪县火马冲镇山塘驿村、靖州县坳上镇木洞村等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沅陵县二酉苗族乡施溪村等4个村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申报辰溪县人民政府怀化市税务局、芷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单位。目前,全共有国家级法治县市区5个,省级法治县市区4个,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68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85个五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怀化高新区相对集中处罚权获批,怀化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便利化攻坚行动,实现省、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实现实施清单共性要素“五级N同”。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赋权目录》,园区放权赋权190项,同一事项实现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参与千名干部联千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组织律师作为法治护航员走进企业,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难题答疑、“会诊”,为企业提供及时、便利的特色法律服务。

三、聚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全面加强社会治理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结合“政法单位联基层、政法干警进村居(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和“忠诚保平安 护航二十大”活动等,开展以警源、诉源、访源为核心的“三源共治”,围绕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医患纠纷等热点难点,用心用情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排查纠纷13533起,调解成功13328起,调解成功率98.48%,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二是狠抓戒毒场所安全。圆满完成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新所建设和搬迁工作,建成行政办公区、民警备勤区、戒治区三部分,戒治区内按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四区五中心”要求,严格划分了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以及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诊断评估中心,全面提升了我市强制戒毒工作现代化水平。制定《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执法、强管理、清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十个严禁”防控措施,深化五种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疫情应急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戒毒人员交错开展康复训练,参训率达99%,疫情防控实现了“零感染”目标三是推进智慧社矫正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13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建设,溆浦、会同已通过司法部验收,辰溪、洪江市已通过省司法厅验收,拟报司法部验收,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新模式即将形成。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做法获全国推介。四是落实人文关爱举措。进一步完善无缝衔接、跟踪帮教等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无缝衔接措施。积极落实安置帮扶,全年过渡性基地安置69人次,困难帮扶274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帮扶613人次。

四、聚力普法实效,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普法。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深化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全市在线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二是深化校园法治教育。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开展2022青少法治宣传周活动,各中小学校以主题班会、法治演讲、法治知识竞赛、晨读宪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截至年底,开展各类送法进校园活动670余场次。三是抓实农村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招募了浙江大学等282所高校786名在校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开展各类“送法下乡”650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8075名。四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推动法治阵地建设向基层延伸,在农村(社区 )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游园、小广场,建成小游园、法治小广场的村(社区)1410个,建成率达50%。五是多式开展媒体宣传。构建“报、网、台、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制作“以案释法”普法栏目《普法微课堂》12期,推出普法广播节目《普法进农家》33期,全市4万多个“大喇叭”定时播放,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和部分社区,惠及全市300万农村人口。

五、聚力质量提升,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质量。认真落实市两办2021年9号文件及省厅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督查、指导力度,完成了全市司法所长集中轮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托司法所完成了全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基层司法所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基层法制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要求,对全市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6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工作进行优化,科学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一个窗口”提供服务。充分利用乡镇撤并后原司法所办公场所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定期安排专人值班接待,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或专位,对涉及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指派高水平律师办理案件,为农民工挽回了工资700多万元。三是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想方设法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多措并举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设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提质增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其中12348热线电话接听解答咨询3772人次;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58件,其中民事案件2233件、刑事案件3711件、行政案件14件。市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3件,其中民事案件270件、刑事案件186件、行政案件7件。四是创新推进法考基地建设。与怀化学院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作,签订协议,建成全国首家校地共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为怀化、邵阳、湘西等周边考生提供优质法考服务。在卫健、公安、工信、供电、通信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电力、网络等各项考试安全保障工作,细致周到地做好了9月份客观题组考各项工作,为1558名客观题考试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考试环境。五是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健康发展。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壮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全市现有公职律师302人,覆盖209个单位,同比增长30%。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2770个,覆盖率达100%。创新推动市本级公证体制改革,遴选了合作制公证处组建团队。组织市天桥公证处承接四家暂停执业公证处的公证业务,着力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办证需求。全年全市共办理公证业务6497件,减免公证费用的案件62件,减免公证费3.18万元。组织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等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重新评定工作,对11家鉴定机构、115名鉴定人的执业能力、执业纪律等进行全面评审,确保司法鉴定水平。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208件,援助司法鉴定案件5件,减免费用1.2万协调推进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为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拓展了新的定争止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