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5 15: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2021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怀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治市统筹协调作用发挥明显。市委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市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市委书记、市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已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2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3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3次,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2021年6月10日,市委书记雷绍业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依法治市办2020年工作总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会议和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均已召开,各县市区先后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各县市区先后召开了办公室会议和协调小组会议,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从2021年起,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法治政府督察的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是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确保科学民主立法。完成了《怀化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审查工作。办理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征求意见事项18件。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合法性审查市本级规范性文件64件次,完成市本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16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0件,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46件,审查市政府领导批示、常务会议纪要、非规范性文件等涉法事务63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市正式施行改革后的复议体制,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外,市、县市区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对外统一使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和印章,全市复议机关由60多个减少为14个,极大地便利了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全市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8件,办结292件,办结率66.7%,对被行政复议行为的综合纠错率为49.5%。各级行政机关一审行政应诉524件。我局共办理市政府的复议案件126件,行政应诉案件112件(其中一审62件),其他案件7件。通过复议的绝大多数行政争议在复议审理中得以化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初显成效。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对全市2021年7月15日新的《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的20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组织市直各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全市共梳理出477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证明材料566项。推动省人民政府批准怀化市人民政府在怀化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解决了多年来高新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2021年9月25日,组建成立了怀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整合社会资源、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化解涉企矛盾、优化营商环境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一是不断完善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全市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588次,其中12348热线电话共计接听解答咨询3138人次。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81件,其中民事案件2400件、刑事案件3456件、行政案件25件。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其中民事案件213件、刑事案件307件、行政案件8件。协调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到通知辩护案件1929件。持续深入落实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办实事活动,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4812件。共办理公证事项6965件。怀化仲裁委共受理案件138件,案件总标的额74497246.03元,对比去年同期,案件量增长179%。二是强化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委的指导。2021年,全市52家律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672件。三是推进“两员”选任管理,当好司法公正“监督员”。全市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法院审判和检察监督工作,不断加大人民参与司法力度,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认真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通过精心严密的组考工作,实现了组考工作的“零失误”与“零差错”。
(四)城乡依法治理新格局逐步形成。一是继续深化“八进八创”主题创建活动,丰富普法内容,不断创新普法新模式。围绕村“两委”换届选举、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积极参与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现场发放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资料和2万元法治实物,并捐款2万元。全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进校园、进社区主题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二是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12月3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47家市直单位积极参与,市委书记雷绍业亲临活动现场指导。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通过宣传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主题文艺演出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怀化新闻网掌上怀化联合新华社现场云进行了图文、小视频直播,浏览量突破40万。三是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广“溆浦经验”,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新格局。
(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监管场所管理。市强戒所突出做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着力防范戒毒执法风险,再次实现全年场所“六无”管理目标和疫情防控“零感染、零报告、零输出”。扎实推进新所建设,2021年11月23日主体工程竣工验收,2022年3月可实现场所搬迁。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安帮对象服务。2021年,共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01人,解除(终止)矫正2002人,累计列管社区矫正对象3872人,12月底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70人。全年全市未发生有因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案件。全市累计新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4014人,期满解除安置帮教3682人。持续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累计走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85人次,落实各类临时救助和慰问近70人次。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线索摸排18300余人次,未发现有效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落实审查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报备10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5件,组织落实重点案件政治指导5件次,受邀参加庭审监督3件次;摸排甄别出涉黑涉恶前科社区矫正对象1人,前科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25人,针对性落实教育转化83人次;落实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出台工作制度,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2021年全市共排查纠纷14858起,调解成功14110起,调解成功率94.96%,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调解需求,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巩固完善推广好湘黔桂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水平。积极承办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认真筹备会前各项准备工作,高标准打造了鹤城区坨院司法所、芷江县公坪司法所、中方县泸阳司法所三个现场会观摩点的司法所建设。后因疫情原因,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省厅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永盛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做了司法所工作经验发言,现场播发了我局制作的专题片《风正好扬帆》。
(六)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局党组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政治轮训,开展了10余次专题讲座。相继开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召开了三次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职务犯罪的庭审录播和相关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了全局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了专题片《榜样5》、电影《中国平安守护者》和全市英模报告会纪录片。开展“近学身边典型 践行初心使命”先进事迹报告会。严肃政治规矩,深入开展查纠整改。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1102人次,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36人。在税务及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平台对在职干警及其家属、离任干警逐一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信息比对排查。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全系统、全链条整治。二是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期间共指导调处矛盾纠纷670多起,其中市局通过专项督导活动先后调解矛盾纠纷79起。组织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人员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实践活动30余场次。解决群众办公证难问题。针对洪江区、新晃县、中方、芷江县公证处公证员不够而暂停执业,给群众办理公证事项造成不便的实际问题,督促市天桥公证处与上述四个县开展公证业务合作,定期前往四个县市区现场办理公证事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由困难群众向低收入群众覆盖。为残疾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三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九个纳入”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四是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党员结对帮扶工作。与新晃县林冲镇高坪村、林冲村结对帮扶,抽调4名精干力量进村驻点,解决帮扶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共计15万元。大力开展五个到户活动,机关每个支部书记联系帮扶14户,共计56户。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活动。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6月29日,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七一”表彰大会,现场为李文福等10名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六是认真抓好党建带队建工作。做好工青妇工老等工作,开展重阳节、“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庆的走访慰问活动,加大关怀关爱干部(包括老干部)工作力度,全年共走访慰问生病干部职工20多次。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全面依法治市统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日常管理、工作督导、法治督察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监所安全稳定还存在一定隐患,市强戒所消防、食品、疫情防控等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还存在短板,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开展有待加强。四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能很好履行,法治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部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没有较好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六是基层基础力量相对薄弱,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
(二)精准定位强服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责任,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法治体检”,实施“法治民企”行动,抓实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政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扎实履行行政复议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合法性审查及处理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等方面,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三城一区”提供精准精细的法治参谋服务。
(三)竭尽全力保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紧扣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法律服务领域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与能力。
(四)创新方法提质效。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丰富普法工作内容,充分利用“普法微课堂”“村村响”等普法新载体,打造普法新特色、新品牌。
(五)带好队伍强保障。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部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努力造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振奋精神,主动作为,以优良的作风和一流的业绩,打造司法行政新形象。进一步强化用人导向,大力培养和使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坚持做到“实干者实惠、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