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5 15:23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4.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5.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备案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7.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9.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10.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1.指导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2.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初审呈报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14.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市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15.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6.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司法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与政策法规科、立法科(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科)、戒毒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科、行政复议应诉办案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设组织干部科、警务管理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司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197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07.66万元,增长率-5.2%,主要原因是普法经费、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压减5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经费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197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11.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减少107.66万元,增长率-5.2%,主要原因是普法经费、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压减5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经费减少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971.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11.21万元,占86.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29万元,占10.87%;卫生健康支出46.1万元,占2.3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391.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317.17万元、津贴补贴245.91万元、住房公积金90.14万元、绩效工资17.05万元、奖金257.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10万元、伙食补助费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7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5万元、生活补助2.34万元、退休费9.79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79.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怀化建设、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上级转移装备经费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方面;上级转移办案经费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其他办案业务经费等方面;上级转移法律援助补助经费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人民调解员办理调解案件实行奖励等方面;普法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考试等方面;法律援助购买服务经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补助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等方面;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队伍业务培训,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维护等方面;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拔、培训及用于对人民调解员办理调解案件实行奖励等方面;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主观题、客观题考试等方面;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工作经费(报名费非税返还)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主观题、客观题考试等方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考试基地建设;立法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备案等方面;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等方面;行政复议与应诉及依法行政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8万元,提高18.1%,主要因为车辆老化严重、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4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115.2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2万元,下降28.09%,主要因为本年将部分公用经费放入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伙食补助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971.5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5个,涉及项目支出579.8万元,其中专项业务工作经费48万元,上级转移装备经费64万元,上级转移办案业务经费151万元,上级转移法律援助补助经费支出61万元,行政复议与应诉及依法行政经费25万元,立法经费10万元,人民监督员经费10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普法经费50万元,政府法律顾问经费12.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5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20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工作经费(报名费非税返还)13.3万元,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10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经费4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79万元,项目支出57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具体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内容为社区矫正季度安全监管情况分析、工作部署等,预计每次参会人数45人,全年4次,预算3.5万元;全市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会议,内容为全市司法行政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部署、统筹等,预计每次参会人数33人,预算0.9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内容为传达部、省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预计每次参会人数30人,预算0.9万元;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内容为部署安排2024年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和要求,预计每次参会人数40人,预算0.9万元;全市司法行政会议,内容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部署,预计每次参会人数48人,预算0.9万元;全市年中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内容为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部署,预计每次参会人数48人,预算0.9万元。
2.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8万元,具体为:公证案件质量评查暨公证培训会,内容为公证案件评查及相关培训,预计人数15人,预算0.45万元;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查暨司法鉴定培训会,内容为司法鉴定案件评查及相关培训,预计人数15人,预算0.45万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培训,内容为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预计人数60人,预算3万元;案件质量管理培训,内容为加强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预计人数26人,预算1.1万元;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社区矫正业务),内容为人民调解、司法所日常管理等业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预计人数120人,预算6万元;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内容为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等内容,预计人数2000人,预算2万元;2024年全市法治调研督察工作会议暨培训班,内容为就全市法治调研与督察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和安排部署,预计人数50人,预算2万元;办公室主任及宣传培训会,内容为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内容,宣传报道工作,预计人数50人,预算1.5万元;办公室信息化及保密工作培训会,内容为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及保密工作,预计人数50人,预算1.5万元。
3.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