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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13 15:07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7、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司法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怀化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国家司法考试科(怀化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政策法规信访科、戒毒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政治部(警务部)和法律援助工作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局本级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61.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经费拨款1344.23万元,较去年增加11.1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考试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61.23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共安全支出较去年增加11.1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司法考试经费。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1.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92.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36.35万元、津贴补贴228.62万元、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5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工费经费4.73万元、福利费1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1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更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购买服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38万元,下降47.5%,主要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接待费用大幅度降低,预算减少33万元;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预算减少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共财政预算的经费拨款705.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5.93万元,提高56.93%主要因为预计上级会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7万元;印刷费支出,25万元;邮电费支出,5万元;差旅费支出,5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万元;租赁费支出,2万元;会议费支出,16万元;培训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去,20万元;劳务费支出,18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0万元;工费经费支出,4.73万元;福利费支出,1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0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怀化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561.2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1561.23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392.23万元,政法转移装备专项经费10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60万,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附表1-8 怀化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