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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7 11: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7、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政策法规信访科、戒毒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政治部(组织干部科、警务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公开决算表

本单位2017年公开8张决算表,包括: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决算数为1544.22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5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了159.99万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90.27万元,其他资金收入减少15.19万元。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612.6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88.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支出增加231.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6.6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收入154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4.41万元,占比89%;上级补助收入162万元,占比10%;其他收入7.81万元,占比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支出161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4万元,占比77%;项目支出369.28万元,占比22%;其他支出7.81万元,占比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36.41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购买法律援助经费,以及工资福利拨款有相应的提高。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60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3.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4.5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4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03.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增加,项目支出里主要是增加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局大会议室信息系统化建设以及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4万元,占比77%;项目支出361.47万元,占比2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5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02.84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44.28万元,两项支出相抵,年底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5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73万元,公用经费70.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比较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88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0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5.4%,其中:因公出国()0,年初预算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8万元,年初预算数4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5.3%;公务接待费7.9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87.8%。形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怀化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坚持使用派车单,严格控制双休日及节假日用车。因此车辆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接待费管理,压缩了接待费支出。

“三公”经费总额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只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和接待次数减少,因此公务接待费用也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购置1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接待批次150次,接待人次114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就普法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年初预算收到普法项目经费125万元,年底执行使用124.97万元,主要是用于户外普法宣传广告和购买普法读本、全市普法考试以及一系列法治宣传文化宣传阵地建设等项目。普法经费资金在年初做出预算安排后,普法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司发[2014]67号)执行,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通过一系列项目实施,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市各级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为促进怀化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其他重要事项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会议费等经费减少。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15.17万元,全部为货物采购。各项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5辆。本部门没有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怀化市司法局